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2016-05-04赵海川
理论观察 2016年4期
关键词:司法改革
赵海川
[摘 要]刑事和解制度自从开始一出现就是为了解决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冲突的一种模式,作为一种刑事纠纷解决机制,自20世纪70年代出现以来,已经为很多国家所采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对刑事和解制度也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并在2012年新修订的刑诉法中将刑事和解制度纳入其中。目前,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草创之初,在制度构建和实务解决方面还存在问题,本文将从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法定程序等方面对我国现行的刑事和解制度进行必要完善。
[关键词]司法改革;刑事和解;适用范围;法定程序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4 — 0084 — 02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体现
刑事和解所倡导的是通过恢复正义的理念实现正义的彰显。恢复正义是对传统刑事司法进行反思和超越的产物。
(一)首要的公正价值
公平正义是任何法律都要追求的首要价值,当然,对于刑事和解制度来说也是一样的。传统意义的刑事司法模式是以报应正义论为前提的,在这种视野下,因为犯罪行为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损害,因此必须要受到责难,并加以控制和防范。传统的刑事政策是通过国家执行刑罚的手段来实现正义的,通过刑罚适用,进而对犯罪人的行为进行惩处;从而在社会中树立正确的正义观、价值观,更好的维护公民社会的稳定秩序和价值取向;使违法者的行为得到正义的处罚,正义在违法犯罪者受到惩罚的过程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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