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形势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剖析

2016-11-30毛平平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司法改革发展

摘 要: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主要分广义说与狭义说,但不管狭义说还是广义说,都强调有适格的原告,主要分歧点是原告的范围不同。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司法改革;发展

一、行政公益诉讼概述

(一)概述

行政公益诉讼,作为公益诉讼的一种,属行政诉讼范畴,当前我国理论界在具体定义上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主要有广义说与狭义说。狭义说认为行政公益诉讼仅指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提起的诉讼;广义说认为行政公益诉讼既包括前者,也包括任何人、组织代表国家,以自己名义提起的诉讼,即所谓的“私人检察官”提起的诉讼;当然也有人认为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其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在我国则主要是检察机关[1]。不管狭义说还是广义说,都强调有适格的原告,主要分歧点是原告的范围不同。

笔者认为,行政公益诉讼,首先是公益的,即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其次,它是一种以诉讼方式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途径;再者,它应当是每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组织所享有的权利。故行政公益诉讼可以概括为:任何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组织在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害或存在受侵害的危险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以自己名义提起的一种行政诉讼。

(二)特征

1.诉讼目的公益性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初衷是为避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在某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政中受到损害,诉讼中的原告提起诉讼也是此目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司法改革发展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从HDMI2.1与HDCP2.3出发,思考8K能否成为超高清发展的第二阶段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司法改革语境下如何做好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
浅谈司法改革形势下的法院财务工作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理渊源与制度功能
现实语境下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问题与思考
论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职业化还是民主化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