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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

2016-04-13姜广辉周家琛

关键词:春秋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全书

姜广辉,周家琛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长沙410082)

《春秋》大义

姜广辉,周家琛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长沙410082)

《春秋》为六经之一,解释《春秋》的有《公羊传》《糓梁传》《左氏传》等,各派学者公认《春秋》有“大义”存于其间。笔者汇总前人意见,归纳为四条:一是天下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国家官吏要选用贤能,人们之间要讲究信用,相互和睦;二是以天子为国家统一的象征,诸侯必须尊重天子;三是诸侯国之间要以仁爱之道相处,反对相互欺诈和侵伐;四是在文化认同上,站在自身所处的华夏文明的立场上,以之为内,以四裔文明为外,先内而后外。

《春秋》;《春秋》三传;《春秋》大义

《春秋》为六经之一,相传为孔子晚年所作,以鲁国纪年(鲁隐公元年至鲁哀公十四年)为线索,记载春秋时期242年间列国之史。孟子对此书最先给予崇高评价:“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1]滕文公下,5903,5904自汉以后,历代统治者多依此书建立纲常秩序。

《春秋》一书记事太过简略①,若无传注说明,后人读之,会感到一头雾水。关于《春秋》最著名的传注分别是《公羊传》《糓梁传》《左氏传》,《公羊传》《糓梁传》主要讲《春秋》的宏纲奥旨,《左氏传》所记为春秋时期之史事。读《春秋》,必结合三传一起读,方可找到门径。正如宋家铉翁《春秋集传详说·纲领》所说:“不观《左传》,无以知当时之事,不读《公》《糓》,无以知圣人垂法之意。”[2]21

但《公羊传》《糓梁传》所讲之《春秋》宏纲奥旨,未必学者皆能接受。特别是公羊家声称《春秋》寄寓了孔子的“微言大义”,朱熹等学者就认为《春秋》只是“直书其事”、并无“微言”。虽然如此,各派学者仍公认《春秋》有“大义”存于其间。但学者所举之大义或有差异。笔者汇总前人意见,归纳四条,今述之如下。

一 公天下以求治道

《朱子语类》卷八十三载:“问:‘《胡春秋》如何?’曰:‘《胡春秋》大义正,但《春秋》自难理会。”[3]2845这里所说的《胡春秋》是指胡安国所撰的《春秋传》,又称《胡氏春秋传》。朱熹认为《春秋》一书很难理会,但胡安国讲《春秋》大义甚正。这是对胡安国《春秋传》的肯定。南宋胡安国《春秋传》一直受到朝野的重视,元代以后被作为科举考试的官方定本。此书甚至与《春秋》三传并列,被称为“《春秋》四传”。

胡安国《春秋传》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反复讲“天下为公”。但他所讲的“天下为公”不是从社会制度意义上讲的,而是从社会正义的角度讲的,如儒家经典《礼记·礼运》篇载孔子告子游之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4]3062云云。胡安国把“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作为“天下为公”的具体内涵,认为《春秋》一书在许多地方贬斥的是不能讲信修睦,不能选贤与能。在他看来,天下只有“讲信修睦”、“选贤与能”,才能走向治道。

胡安国指出,《春秋》多有诸侯参与“盟”、“会”的记载,“盟”、“会”的目的是要在诸侯国之间建立一种相互的盟约和承诺,是要求守信的,但春秋时期频繁的“盟”、“会”恰恰反映出此时诸侯之间缺乏应有的相互信任。如《春秋·隐公八年》“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胡安国解释说:

大道隐而家天下,然后有诰誓;忠信薄而人心疑,然后有诅盟;盟诅烦而约剂乱,然后有交质子。至是倾危之俗成,民不立矣。《春秋》革薄从忠,于参盟书日,谨其始也。……不由天子,口血未干而渝盟者有矣。其末至于交质子,犹有不信者焉。《春秋》谨参盟,善胥命,美萧鱼之会,以信待人而不疑也。盖有志于天下为公之世。凡此类,亦变周制矣。[5]34

春秋之世,常有诸侯会盟之事,司空见惯,见惯不怪。诸侯会盟时,往往歃血发誓,宣称绝不背叛。有时为了取得对方信任,诸侯之间还要交换儿子作为人质。《春秋》三传,特别是《公羊传》和《糓梁传》,认为孔子作《春秋》有“常事不书”之例,合于礼者则以为常事而不书,凡书者皆属失礼反常之事,而存讥弹警世之意。

那么,为什么《春秋》会屡书诸侯会盟之事呢?胡安国解释说,这是因为诸侯会盟对于“天下为公”的圣王之世而言,乃属反常之事。因为会盟之举,从其诅咒发誓、歃血载书,乃至交换质子等形式而言,皆反映了“大道隐而家天下”、“忠信薄而人心疑”的时代特征。并且,这种结盟也未必靠得住。在春秋时代,常有“口血未干而渝盟”、“交质子犹有不信”的事件发生。孔子修《春秋》,屡书诸侯会盟之事,即在警示其时代的信任危机,而有志于“天下为公”、“讲信修睦”的圣王时代。

胡安国还指出:“《春秋》大义,在于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而不拘大人世、及之礼。”[5]庄公六年,63这里的“世”是指将君位传给世子,“及”是指“兄终弟及”。就是说,国君在选择继承人的时候,应本着“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大原则,而不是一定要把君位传给儿子或兄弟。《春秋·桓公六年》记载:“九月,丁卯子同生。”胡安国议论说:

適(嫡)冡始生,即书于策,与子之法也。唐虞禅,夏后、殷、周继。《春秋》兼帝、王之道。贤可禅,则以天下为公,而不拘于世、及之礼;子可继,则以天下为家,而不必于让国之义。万世之通道也。与贤者,贵于得人;与子者,定于立適(嫡)。传子以適(嫡),天下之达礼也。……经书“子同生”,所以明与子之法,正国家之本,防后世配適(嫡)夺正之事。垂训之义大矣。[5]48

子同是鲁桓公之嫡长子,即后来的鲁庄公。周代的宗法制度是嫡长子继承制。一国未来的继承人出生,是一件大事。胡安国在解释《春秋》此一记载时,讲了唐尧、虞舜“二帝”的禅让制向夏、商、周“三王”的世袭制变化,他不认为这种制度变化是不可逆转的,“《春秋》兼帝、王之道”,后世国家权力的转移可以视具体的历史情况有两种制度选择:“贤可禅,则以天下为公,而不拘于世、及之礼;子可继,则以天下为家,而不必于让国之义。”胡安国认为这就是孔子所抱有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政治理想。

二 尊王室而正僭窃

《春秋》被称为“尊王”之书。周平王东迁以后,周王朝逐渐沦落为一个小国,周天子作为天下共主,有其名而无其实。当时诸侯纷争,天下日益走向分裂。为使天下不致过快的分崩离析,尊重和维护周天子的权威是当时唯一可行的方法。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出现了以齐桓公、晋文公为代表的“霸主”,他们以“尊王”相号召,以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反映在历史编纂学上,春秋时期这段历史到底应该怎么写,才能给后人一种正面的历史鉴戒,这是孔子作《春秋》所面对的实际问题。

事实上,孔子所作《春秋》正是处处突显“尊王”这条主线的。下面,我们举几个例证来加以说明。

例一:“春王正月”。《春秋》一书开篇于鲁隐公“元年”,即书“春王正月”四字。这有什么意义呢?《春秋》原本是鲁国旧史书,孔子以此书作为底本,加以删修而成《春秋》。《春秋》始于鲁隐公元年,其时诸侯国各有本国纪年法,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为齐僖公九年、晋鄂豫侯二年、周平王四十九年。孔子删修鲁《春秋》,用的还是鲁国纪年法,但他在鲁隐公“元年”下特加“春王正月”四字,郑重表明所禀承的乃是周王之正朔,即以子月(阴历11月)为正月,而以子、丑、寅之三月为春。这便显示出尊周一统的意思来。孔子曾主张“行夏之时”,这是从农事自然的角度说的;而在《春秋》中则是“尊周之时”,这是从“大一统”的政治角度说的。

例二:“天王狩于河阳”。《春秋》记载鲁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人、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阳”[6]3958。这个背景是晋文公率领盟军,侵卫伐曹,在城濮与楚军作战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回师与各盟国国君会合于晋国之温地,并想借此机会,号召诸侯“尊王”。晋国温地与东都洛阳相距百里。晋文公欲“尊”天子以令诸侯,又担心率领诸侯连同各路大军前往朝周,会造成不便。于是,召请周襄王来晋国温地相会。鲁国史书如实记载了晋侯召请周天子这件事。孔子删修《鲁春秋》,认为“以臣召君,不可以训”,于是改写为“天王狩于河阳”[6]3965。当西周时,周天子有冬狩之礼,这样修改,就表示并非晋侯召请周天子,而是周天子主动来冬狩。孔子之所以书“河阳”而不书“温”地,是因为“温”地是一个具体地点,河阳乃属一方,既然来冬狩,当然不会限制在一个小地方。这是孔子的“《春秋》特笔”,备受后世学者推崇,如清人顾奎光《春秋随笔》卷上说:“书‘天王狩于河阳’,便是旋乾转坤之笔。”[7]663

例三:天王崩葬。诸侯对周天子是否尊重,可以从一件事上明显看出来。那就是当周天子去世后,诸侯特别是鲁国国君所表现出的态度。因为天下诸侯,周王朝对鲁国恩礼最重,鲁国对周王室理应表示特别的尊重。诸侯对于周天子而言,诸侯是臣,周天子是君。臣之事君,犹子之事父。父亲葬礼,儿子不参加为不孝。同理,君之葬礼,臣子也必须参加。所以,《春秋》将“天王崩”之事记载甚详,周天子讣告来,则书“天王崩”。按照当时礼仪规定,天子去世,七月而葬。诸侯近者奔丧,远者会葬。《周礼·大行人》称:“若有大丧,则诏相诸侯之礼。”[8]1929说的就是此事。《春秋》常事不书。如鲁公届时参加会葬,合于礼则不书。周襄王之葬在鲁文公九年,鲁文公不参加葬礼,而派叔孙得臣参加;周景王之葬在鲁昭公二十二年,鲁昭公不参加葬礼,而派叔鞅参加。《春秋》书之,意在批评鲁公未能亲自参加周天子葬礼,不合于礼制。孔子就是以这种《春秋》笔法来彰显其“尊王”立场的。

上面是讲孔子“尊王室”的立场,下面再讲孔子“正僭窃”的立场。

孔子《春秋》“尊王”的另一重要表现就是反对诸侯僭天子之制。所谓“僭”,是指超越本分和制度,以等同于在上者的名位行事。举例说,诸侯以天子的名位行事,便是“僭”;卿大夫以诸侯的名位行事,也是“僭”。等级制乃是当时权力结构和社会秩序的基石,破坏了这个基石,就等于破坏了当时的权力结构和社会秩序。春秋时期可以说是天下大乱,这个“乱”的根源,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僭”字。孔子对当时的僭越行为极为反感。如我们熟知的《论语·八佾》所载:“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9]5355八佾之舞本是天子礼乐,鲁国大夫季桓子在其家庙之中竟然僭用天子礼乐。如果这样的事可以容忍,那还有什么事不能容忍呢?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说:“鲁自大夫以下皆僭,离于正道。故孔子不仕,退而修《诗》《书》《礼》《乐》。”[10]1914当然,孔子不仅修《诗》《书》《礼》《乐》,他还特意作《春秋》,其所作《春秋》,发凡起例,专攻各种僭越行为。《春秋》一书随处可见讥刺僭越的行为,今举二例。

例一:鲁僭用天子郊礼。《春秋·襄公七年》载:“夏四月,四卜郊,不从。”[6]4206郊礼是天子祭天礼。郊礼每以辛日举行,一月三旬,每旬有一个辛日,祭祀之前要进行卜日,如上辛不吉,则卜中辛,中辛不吉,再卜下辛。卜三旬皆不吉,则不举行郊礼。鲁君作为诸侯而行郊礼,已属僭越礼制行为。更何况三卜不吉,还要进行四卜!不仅僭制,而且是亵渎神明。这在当时已属荒唐之事。所以,元儒吴澄说:“三卜不吉而至四卜,四不吉而至五卜,渎甚矣!”[11]卷七,487清儒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也批评说:“呜呼!以诸侯而用天子之礼,是为上僭,上僭自鲁(僖)公以后,世世行之,孔子身为鲁臣子而不忍言也。以诸侯用天子之礼,而旋为大夫所窃,是为下陵。下陵自宣、成之世始之,孔子心忧其渐而不能以救也,不得已从其甚者书之。……郊自僖三十一年始,三桓之祸由僖基之也。……孔子立定、哀之世,目击祸败,追原本始书之。……呜呼!此孔子当日作《春秋》之发凡起例也。”[12]卷十五,2

例二:楚僭称王号。古语说:“天无二日,国无二王。”在春秋以前,天下定于一,那时天下只有一个王,就是周天子,或称为“天王”。周武王始封熊绎为诸侯,爵位是子爵。三百年后,楚国强大,楚君熊通妄自尊大,目无天子,僭称王号。孔子于《春秋》中削其僭号,凡记其后楚君去世,皆书“楚子某卒”。如:宣公十八年“秋七月甲戌,楚子旅卒”;襄公十三年“秋九月庚辰,楚子审卒”;襄公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楚子昭卒”;昭公元年“冬十一月己酉,楚子麇卒”;昭公二十六年“九月庚申,楚子居卒”;哀公六年“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6]4102,4242,4338,4384,4558,4694。其中的楚子,“旅”即楚庄王熊侣;“审”即楚共王熊审;昭即楚康王熊昭;麇即楚王郏敖,无谥号;居即楚平王熊弃疾;轸即楚昭王熊轸。正像清人叶酉《春秋究遗·春秋总说》所言:“圣人于楚,所以深恶而痛绝之者,只为其僭王,而楚之僭王,与后世之称兵犯顺、僭称大号者不同,不过妄自尊大耳。圣人却见得此事极重,使非义理精到极处,不能如此。”[11]354这就是说,楚国君主当时僭称王号,只是妄自尊大,并无意与周天子争天下;但是,孔子看到这样做的后果,只能使天下更趋于混乱,因此深恶而痛绝之。

三 贵仁义而贱诈力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主张仁政,反对以诈力取天下。这一主张自然会在《春秋》笔法中体现出来。

1.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

《论语·宪问》载:“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9]5456管仲(前723年—约前645年)为齐桓公的上卿,即丞相,辅佐齐桓公进行经济、军事等多方面的改革,使齐国形成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军事实力,打出了“尊王攘夷”的旗帜,保护了中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为华夏文明的存续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为孔子所称许。《春秋》一书所载齐桓公的霸业,基本是管仲所导演的。在春秋时代的政治家中,管仲和子产可以说是两个最为出彩的人物,以致清代学者姜炳璋说:“《春秋》上半部得一管仲,《春秋》下半部得一子产。”[13]576

《春秋·庄公二十七年》记载:“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卷三说:

孔子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案:桓公之会十有五……孔子止言其九者,盖十三年会北杏,桓始图伯,其功未见;十四年会鄄,又是伐宋诸侯……皆有兵车也,故止言其会之盛者九焉。此圣人之贵礼义、贱武力之深旨也。[14]38

实际的情况是,齐桓公之会诸侯共有十五次,其中四次以兵车相会,十一次不以兵车相会。齐桓公、管仲多次与诸侯会盟,意在团结诸侯、同心为善,虽然霸业渐显,犹不敢以盟主自居。并且,在会盟之时,齐桓公厚以信义,从不举行歃血为盟的仪式。在他主盟期间,诸侯之间不曾有大战,说明他是贱视武力、爱惜民命的。所以,孔子对他大加赞赏。

2.晋悼公萧鱼之会

《春秋·鲁襄公十一年》记载:“秋,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会于萧鱼。”[6]4231

当时以晋国为代表的中原地区的各诸侯国,被称为中国,而处于江淮以南的楚、吴两国,一由于所处为蛮夷地区,二由于僭称王号,而被《春秋》称为“夷狄”。晋、楚两强国争霸,郑国处在南、北、东、西之中。晋国与东方齐国相争,必先争郑。晋国与南方楚国相争,也必先争郑。所谓“欲匡天下,莫如服郑”[15]卷七,485。郑国夹在强国中间,楚国攻来则依附楚国,晋国攻来又依附晋国,朝晋而暮楚,是其不得已的生存之道,很是无奈。在晋悼公时代,为了保护中原文化,使郑国长期宾服于晋国,以郑国为南北之界,是其最为明智的战略考量。晋悼公做到了这一点。

自晋悼公所主导的萧鱼(郑国地名)之会后,郑国依附晋国二十余年,再也没有背叛晋国。这是什么原因呢?这主要是晋悼公本人的因素。晋悼公虽然年轻,但他在即位之前曾在东都洛阳学习,懂得以礼待人之道。他以扶持王室、相互“救灾患、恤祸乱”为号召,团结中原各诸侯国。其次是晋国在郑邑虎牢设重兵戍守,以防楚国,使得楚国不敢轻易来犯。这一关键措施,使得晋、楚争郑的战争暂时得以止息,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也少了许多。此次萧鱼之会,郑伯显然是参与了,但《春秋》并没有写上,原因是这将突显郑伯突然又倒向晋国的难堪地位,圣人体谅郑伯的被动无奈而不予明载其事。为此,北宋刘敞《春秋意林》卷下分析说:

会于萧鱼,郑伯如会欤?则宜以如会。书乞盟欤?则宜以乞盟。书今一皆没之,独称“会”何哉?曰:《春秋》“嘉善矜不能”,而成人之美。悼公之服郑也,有道其信义著于诸侯,非一日之积,此“善”之“可嘉”者也。郑伯之欲从中国也,亦非一日之积,逼于楚之强而未果,此“不能”之“可矜”者也。……至其会也,诸侯以小息,中国以小安,是乃有贵乎约信者也。故以战伐为事者,残人民、敝财用,未必能下敌也。以盟誓为信者,繁牺牲、费辞令,未必能合众也。今示以“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奖王室”,而远人服矣。为天下岂可以诈力哉?[16]卷下,524

南宋李琪对此事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其《春秋王霸列国世纪编》卷一说:

悼公之齿浅矣,更事变未多,阅义理未熟也。乃能忠信而不迫,坚忍而持重,……盖亦稍知以道养其心者欤?八年九合诸侯,则勤于安夏也;三分四军,则谨于用民也;不登叛人,则识名义也;禀命王官,则知所尊也;……此其所以能服诸侯,得郑而驾楚哉?使晋以智力相长,设诈术,任强力,未必能服诸侯也。悼公先以谦德临之,鸡泽之召诸侯曰:“寡君愿与一二兄弟相见,以谋不协。”此岂有势要力劫之为哉?故十三国相与周旋。不令而从。[17]194

“晋悼公萧鱼之会”可以说是《春秋》“贵仁义而贱诈力”的一个重要例子。但这是否符合孔子本人的看法呢?孔子《春秋》记载此事文字太过简略,似乎并未明确表达意见。学者应是根据孔子“贵仁义而贱诈力”的一贯思想对此事加以分析的。

3.“诈力”有时而穷

《春秋·鲁定公十四年》载:“五月,于越败吴于檇李,吴子光卒。”[6]4670按:“檇”,音醉。依贾逵注:“檇李”为越国地名。《春秋》此条所记为吴越两国的“檇李之战”,这一战使得吴国国君阖闾受伤致死。按照《春秋》笔法,凡属诈战,书“月”而不书“日”。“于越”就是越国,这是越国人自己的读音。华夏地区文字皆是单音节,越国人读“越”字拉长音,就读成了“于越”。《春秋》故意书“于越”而不书单字“越”,有贬之之意。为什么要贬越国?因为吴国开国之君是周族先祖太王之子泰伯,虽然吴国在春秋时期僭称王号,但后来与南方强楚争霸客观上缓解了中原诸侯的压力,而越国与吴国为敌则又在客观上帮助了楚国,“于越败吴”就是说越军打败了吴军。越军打败了吴军,而不书“战”,不书“胜”,也是要突显越军以诈力取胜。

先前,吴军与楚军曾有“鸡父之战”(按:鸡父,楚国地名)。在这一战中,吴国打败楚、顿、胡、沈、蔡、陈、许联军。当时吴军就采用了“诈力”之法:用三千罪人组成乌合之众,去冲击敌方胡、沈、陈三国盟军,这些乌合之众遇敌即溃逃,三国盟军尾随追击,结果进入吴军的埋伏圈中被歼灭,吴军乘胜大败楚军。

这次“檇李之战”,吴军与越军对阵,吴军阵列十分严整,难以冲击。越军遂命死囚犯排成三行到吴军阵前,一批一批表演集体自杀。吴军感到震惊而奇怪,看得目瞪口呆,阵脚为之大乱。越军乘机出击,大败吴军,吴国国君阖闾大脚趾被越军砍掉,受伤致死。《春秋》所记“于越败吴于檇李,吴子光卒”,说的就是此事。宋洪咨夔《洪氏春秋说》卷二十八评论说:

以诈遇诈,诈有时而穷;以力遇力,力有时而穷。穷则我之施于人者,人得以反诸我矣。楚之诈力,中国莫能制也,而穷于吴。吴之诈力,楚人莫能当也,而穷于越。越之败吴,即吴所以败顿、胡、沈、蔡、陈、许之术,吴轻剽而越深阻,故越得以制其穷也。况阖闾畜专诸以屠僚,用子胥以鞭郢,处心忍矣,而身死于兵,亦天理之穷必复欤。[18]卷二十八,699

当年,吴公子光(即阖闾)用专诸刺杀吴王僚,夺取了吴王宝座,又用伍子胥率吴军攻进楚国郢都,掘楚平王墓鞭尸,并且多次发动侵伐战争,这些都表现出他的残忍凶狠性格。他最后受伤死于战争中。玩兵灭身,咎由自取。

四 内中国而外四裔

史学家修史,对所记史事或褒或贬,必然会有自己的立场。特别是对待本国与外国处于对立状态时,需要自己有一个明确的立场。孔子并不隐晦自己的立场,他的基本立场是“内京师而外诸夏”。这是由孔子“尊周”的立场来决定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被视为“有道”;反之,被视为“无道”。“内中国而外四裔”,或称“内中国而外夷狄”,当时所谓的“中国”基本是淮河以北的各诸侯国,而所谓“夷狄”并不专指华夏族之外的西戎、北狄等族裔,更多的时候是指楚国与吴国。楚国与吴国虽然都曾经是周王朝的封国,但因为春秋时期两国脱离中原礼乐文明,自封为王,构建独立王国,并且经常侵犯中原诸侯国,所以《春秋》通常将两国视同“夷狄”;但如果两国在某些方面与中原诸侯国作出仁爱友善的表现时,《春秋》也会给予积极的评价,在那个时刻又不以“夷狄”视之。

“中国”之人是人,“夷狄”之人也是人,作为“圣人”的孔子为什么将两者加以明显区别?这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解释。

1.体用关系。胡安国《春秋传》解释说:“天无所不覆,地无所不载,何有于内、外乎?无不覆载者,王道之体。‘内中国而外四裔’者,王道之用。”[19]卷一,40他用中国哲学的“体”和“用”的关系来解释人类性与族群性的关系问题。他的论点蕴含这样的意思,即“天无所不覆,地无所不载”。就是说,天下所有的人皆为此“天”所“覆”、此地所“载”,天地对人是一视同仁的;圣人是“与天地参”者,也应该对人一视同仁,不应区分内、外。然而,在胡安国看来,对天下人皆一视同仁,这本是“王道”的主张,所以说它是“体”。但怎么来将这个“体”发用出来呢?因为这个“王道”一直是文王、武王、周公所代表的周王朝的主张,而周王朝的礼乐文明便是“王道”的承载者,因而“王道”的发用推行,也必由周王朝向外发出,由此而有“内京师而外诸夏”、“内中国而外四裔”的逻辑命题。

2.以“仁”释“道”。既然以周王朝的“王道”为体,向外发用推行,那就应确保周王朝的“王道”的正当性、正义性。如何确保“王道”的正当性、正义性呢?那就要对此一“王道”的本质加以界定。此“王道”的本质是什么呢?是仁义。正如余允文《尊孟辨》卷中所说:“谓之王道者,即仁义也。君行王道者,以仁义而安天下也。”[20]540李樗、黄櫄《毛诗集解》卷二十一中有一段话可以说是从“仁”的角度来为胡安国此说作注脚的:

圣人之于夷狄,一视而同仁,岂有内、外之别哉?惟先王之法“内中国而外夷狄”,然夷狄之民,皆吾赤子也。岂可若秦皇、汉武,穷兵黩武,深入不毛之地,开疆拓境,以快一时之忿哉!此非先王之仁心也。先王之于夷狄,岂有意而征之,其所不得已而征之者,盖以吾民迫于祸患,不得不征之也。[21]413

从客观的意义说,“中国”和“夷狄”毕竟有地域、政体、文化的许多不同,区分“中国”和“夷狄”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如孙觉《春秋经解》卷八所说:“《春秋》之义以为,不‘内中国’不足以责治道之详,不‘外夷狄’不足以杜侵陵之渐。”[22]723这里,“侵陵”一词似乎是专对“夷狄”说的。实际上,要讲“王道”,讲“仁义”,对各方都有约束性,即你不“侵陵”我,我也不“侵陵”你,“各安其所”,这才叫“王道”,才叫“仁义”。所以,吕本中《春秋集解》卷一即提出:“中国之有外裔,犹昼之有夜,阴之有阳。昼短则夜长,阴盛则阳衰。此自然之理,圣人于此加之区别,为之分制,所以使之各安其所也。”[23]15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比较完整地理解《春秋》“内中国而外四裔”思想的意义。这种思想之所以在那个时代产生,主要是因为当时华夏文化正面临周围敌对势力的严重威胁,首先是楚国和吴国,因而《春秋》所讲的“夷狄”在很多时候主要是指楚、吴两国而言。明唐顺之《荆川集》卷十二说:

夫《春秋》之所夷者,吴与楚。楚之先鬻熊为姬文师,国于江、汉之间,而泰伯端委以临吴。盖皆神明之胄矣。荆人不道,间周之乱,革子以王,丛毒上国。吴亦相效而王,是乱贼之尤也。是以《春秋》从而夷之。春秋诸侯中,其显然为逆者,莫如楚、吴。[24]474

唐顺之又指出,夷狄之所以祸乱中国,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周室衰微,中国内部先发生了混乱。他在《荆川稗编》卷十六中说:

东迁之后,周室既微,四夷乘之,以乱中国,盗据先王之土地,戕艾先王之民人,凭陵寇虐,四海汹汹,礼乐衣冠盖扫地矣。其所由来者,非四夷之罪也,中国失道故也。是故吴、楚因之交僭大号。观其蛮夷之众,斥地数千里,驰驱宋、郑、陈、蔡之郊,诸侯望风畏栗,唯其指顾奔走之不暇。乡(向)非齐桓、晋文继起,盟屈完于召陵,败得臣于城濮,驱之逐之,惩之艾之,则中国几何不胥而夷狄矣……召陵之盟,城濮之战,虽迭胜强楚,不能绝其僭号,以尊天子。使平、惠以降,有能以王道兴起如宣王者,则是时安有齐桓、晋文之事哉?[25]312

当然,《春秋》讲“夷狄”有时也指通常意义的“夷狄”,如赤狄、白狄等蛮戎部落,这一类“夷狄”力量并不强大,对华夏各诸侯国并不构成大的威胁,最多只是在边境进行骚扰、掠夺而已。所以,《春秋》主张对这类来犯之寇只须驱逐就可以了,不必赶尽杀绝。《春秋·宣公十五年》记载:“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卷七提出:“《诗》云:‘薄伐玁狁,至于太原’,侵轶疆圉,诸侯驱之、逐之可也。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此则甚矣。”[14]75认为晋国军队做得太过分了。

有人说,孔子当年提出“内中国而外四裔”的思想观点,具有狭隘的族群性。这种批评是不恰当的。我们理解历史,只能在历史过程中看,而不能外于历史看,不能因为现代中国已经实现了各民族的大融合,便称两千年前的孔子有民族狭隘主义。

在我们看来,《春秋》“内中国而外四裔”的思想,与今日通行的民族国家观念和国际关系准则是相通的。每一民族国家的公民都以本国为“内”,站在本国的立场上说话,这可以说是出于爱国主义的立场。但从人类性的角度而言,各民族国家应该相互尊重与扶助,这可以说是国际主义的立场。如果两国发生战争冲突,那还要看冲突双方谁是正义的,谁是非正义的。判断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很简单,那就是看谁是侵略者,谁是反侵略者。而当一个国家或社会共同体的主权和文化遭受外敌侵略威胁的时候,这个国家或社会共同体的人民是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反抗的。

注释:

①三国时张晏称《春秋》18000字,现实存16500余字。

[1]赵岐(注),孙奭(疏).孟子注疏[G]//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9.

[2]家铉翁.春秋集传详说[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5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朱子语类[G]//朱人杰,严佐之,刘永翔.朱子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4]郑玄(注),孔颖达,等(疏).礼记正义[G]//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9.

[5]胡安国.胡氏春秋传[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5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6]杜预(注),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G]//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9.

[7]顾奎光.春秋随笔[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8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8]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G]//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9.

[9]何晏,等(注),邢昺(疏).论语注疏[G]//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9.

[10]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1]叶酉.春秋究遗[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8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2]顾栋高.春秋大事表[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79-18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3]姜炳璋.读左补义[G]//续修四库全书:第12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4]孙复.春秋尊王发微[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5]卓尔康.春秋辩义[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7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6]刘敞.春秋意林[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7]李琪.春秋王霸列国世纪编[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5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8]洪咨夔.洪氏春秋说[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5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9]汪克宽.春秋胡传附录纂疏[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0]余允文.尊孟辨[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9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1]李樗,黄櫄.毛诗李黄集解[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2]孙觉.孙氏春秋经解[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3]吕本中.吕氏春秋集解[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5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4]唐顺之.荆川集[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7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5]唐顺之.荆川稗编[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5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Deep Meanings in Chunqiu

JIANG Guang-hui,ZHOU Jia-chen
(Yuelu Academy,Hunan 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082,China)

Chunqiu is one of the six classics of Confuciusim.There’re explanatory books for Chunqiu such as Gon gyan g,Gulian g and Zuozhuan.It is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by the scholars that there’re“deep meanings”in Chunqiu.This paper summarizes opinions from former scholars and comes to the conclusion that:firstly,the principle of benefiting all citizens to pursuit better governance means that officers need to select virtuous and talented people to serve the government,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should be harmonious and people are honest to each other.Secondly,Emperor should be taken as 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unity of a country and should be respected by dukes and feudal kings.Thirdly,feudatory states should get along with each other under the principle of benevolence,while fraudulence and invasions should be refrained.Lastly,as to cultural identity,Chinese civilization should be taken as the fundamental and prior native culture,while culture of other nationalities be taken as exotic and be put on the secondary position.

Chunqiu;three explanatory books for Chunqiu;deep meanings in Chunqiu

B222

A

1000-5315(2016)03-0005-07

[责任编辑:凌兴珍]

2015-12-15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0年重大招标项目“中国经学史”(10&ZD058)的阶段性成果。

姜广辉(1948—),男,黑龙江安达人,湖南大学特聘教授、岳麓书院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思想史、中国经学史;周家琛(1990—),男,河南项城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2014届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经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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