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哲学论证的理性与逻辑
2016-04-13熊明辉吕有云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儒家
熊明辉,吕有云
(1.中山大学a.逻辑与认知研究所.b.哲学系,广州510275;2.东莞理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广东东莞523808)
儒家哲学论证的理性与逻辑
熊明辉1a,b,吕有云2
(1.中山大学a.逻辑与认知研究所.b.哲学系,广州510275;2.东莞理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广东东莞523808)
儒家哲学论证是一种建立在自然语言论证基础上的哲学论证,其理性不是纯粹理性而是实践理性,且其逻辑也并不是十分重视追求西方式的线性推理或形式推演的理论逻辑,而是追求一种从问题求解和实践论证需要出发的工作逻辑。儒家哲学论证实质上是一种模式型论证,它并不满足于从理智上接受符合形式推论或纯客观的认知,而更重要的是讲究“合乎情理”,换句话说,既要诉诸理性论证,又要诉诸生命体验,以满足情感需要和价值期待,进而巧妙地融合理性的认知与生命的情感体验,确定人生的方向和价值选择。这种论证模式不是线性推理所构建的命题证明系统,而是融知、情、意于一体的“情理论道”的论证模式。
儒家哲学论证;工作逻辑;非形式逻辑;情理论道
哲学家的工作就是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提出一般性的看法和观点,而这一工作必须建立在论证基础上,其中论证的好坏又直接影响着其思想的被接受程度。哲学论证是任何哲学家论证其哲学思想的基本工具,也是其哲学思想通达各个层次理性的途径所在。毫无疑问,儒家哲学对中华民族的文化价值体系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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