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康德的论题:“美是无利害的愉悦”
——对《判断力批判》第二-五节的一个评注
2016-03-21王凌云
东吴学术 2016年6期
王凌云
哲学与文化
试析康德的论题:“美是无利害的愉悦”
——对《判断力批判》第二-五节的一个评注
王凌云
本文通过对康德《判断力批判》第二-五节的分析,指出“美是无利害的愉悦”这一命题并不是康德对美的惟一的定义,也不是其最重要的定义。相反,人们对这一命题的性质和意义都存在着误解。通过澄清这些误解,本文表明,这一命题的真实意义在于强调鉴赏判断的自由性质,而这种自由与共通感或反思判断力的运用相关。同时,美并非与任何一种目的或功利无关,相反,它是对善的象征和预感,是无功利的合功利性。
美;无利害性;自由;反思判断力;合目的性
引言:被误读的康德命题
“美是无利害(无功利)的愉悦”——这一我们耳熟能详的命题,如今在各类美学著作和课程中被当成康德对“美”的定义。然而,对于这一命题的真实意义,人们却少有理解。众所周知,康德是在“美的分析论”的“鉴赏判断的第一契机”中提出这一命题的。鉴赏判断从质的方面的契机来说,是与主体的无利害的愉悦感相联系的。然而,这一命题是否能构成康德对“美”的唯一的、或者最重要的定义呢?考虑到“质的契机”在构成“美”的诸契机中的优先性,似乎确有理由将这一命题当成康德对“美”的首要规定。但是,我们立刻就能看出这个貌似规(肯)定性的命题其实同时是一个否定性的命题:“美是无利害的愉悦”等同于“美这种愉悦不是与利害结合在一起的”(康德在区分“美”、“快适”和“善”的时候就是在表明“美不是什么”)。……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