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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儒士身份确认问题探究

2016-03-18管宏杰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明代

管宏杰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7)



明代儒士身份确认问题探究

管宏杰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7)

摘要:明代注重儒士的选拔,社会良民经地方有司荐举至中央,再经朝廷考试合格后得以确认“儒士”身份。明初,士子由地方有司保举以“儒士”身份应举。正统九年后,士子须通过“科考”后才能使“儒士”身份合法化。此外,社会良民因擅长书法、篆刻等技艺经考试选入礼部铸印局及明朝其他部门中,也可获得“儒士”头衔。

关键词:明代;儒士;身份确认

儒士,在明代是一个身份,“指那些既未入学成为生员、又未入官府服役成为吏员、更未入仕成为官员的存在于社会上且以‘通经’有文为特征的良民。”[1]但究竟能否获得这一身份,须通过朝廷的考试才能予以确认。目前学界尚未见对该问题的专门研究,笔者对此试作初探,以期对该论题的研究有所裨益。不当之处,敬请学界前辈批评指正。

一、荐举儒士

洪武元年,明太祖即下诏:“怀才抱德之士,所在官司用心询访,具实申达,以凭礼聘。”[2]83据万历《明会典·敕谕授职到任须知》载:“其间儒者或有精通经典,或有长于文章,或有牧民驭众之能,或有干办小才之用。皆当察其能否,记其姓名,一可访问以补政治,二可充贡以资任用。”[2]55在开国之初,明太祖即下诏,令地方官访举境内“怀才抱德”之士。并授予地方官到任须知:规定地方官到任之后,须访知境内“或精通经典,或长于文章”之士,记录在须知册上,“以补政治”及“充贡以资任用”。如林世隆自撰墓志铭:“叶公锡以庶吉士出宰邑,荷不鄙建立义学,以礼币招我典教,又举为境内儒士,名载须知册。”[3]这就是地方有司荐举“儒士”的依据。洪武十七年,定访举贤才的程序,使得访举儒士的程序更加规范化:“令知州、知县等官会同境内耆宿长者,访求德行声名著于州里之人。先从邻里保举,有司再验言、貌、书、判,方许进呈。若不行公同精选者,坐以重罪。”[2]83即地方官会同境内耆宿访举儒士,首先须“邻里保举”,次则“有司再验言、貌、书、判”,符合标准者,向朝廷举荐,如违反程序,致使访举不精者,坐以重罪。社会良民经地方有司认可以“儒士”荐举至中央外,还须通过朝廷考试才能最终予以确认儒士身份,考试的机构为吏部、礼部和翰林院。如“(胡)子祺,吉安吉水人。洪武三年,以儒士举赴京,试于吏、礼二部,中选者十九人。”[4]1769陈布,“洪武六年以儒士征,试吏部,中选。”[5]15“予友庄九畴氏,以儒士征,试吏部。”[5]43有时候皇帝还会亲自考试,如“洪武六年朝廷大徵天下儒士,浙江参政徐本首彦良应荐,待诏阙下,奏对称旨,擢太子正字。”[4]2803张羽,“洪武四年以儒士徵至京师,应对不称旨,放还。”[6]洪武二十六年定考试儒士程序:“通晓经书儒士……俱各访求到官,审无过犯违碍,不拘名数,差人伴送到部。如儒士、秀才,(吏部)出题考试,果否通经……仍取本户丁粮数目,作何营生,及户内有无杂役事故,供结明白,然后发送,选部选用。如将鄙陋不堪之人,一概朦胧滥举,原举官吏,依贡举非其人一律问罪。”[2]83永乐间,考试儒士的衙门发生变化,转移至翰林院。如儒士郭张善,“永乐十五年六月,升儒士郭张善为翰林院检讨。张善……自陈幼孤,赖继母陈氏抚教而成,愿出仕报效。上令翰林试其文,可取,故有是命。”[7]另据笔者考证,虽然永乐年间考试荐举儒士的机构为翰林院,但尚未形成制度规定,仁、宣时期考试荐举儒士的中央机构仍为吏部。如洪熙元年十月,“擢儒士杨翥为行在翰林院检讨。翥以经明行修举,行在吏部试所学优等,故有是命。”[8]宣德十年十一月,“擢儒士卢忠为直隶太平府儒学训导。初,忠以经明行修应荐吏部,验忠军籍无人补伍,上命试其才学,可取……故有是命。”[9]直至正统十四年,始形成制度规定:即万历《明会典》载“正统十四年诏各处举到儒士,照永乐年间事例,送翰林院严加考试选用,不中者,发原籍为民。”[2]611

明初,荐举儒士的盛行与当时的政局息息相关。早在建国之初,朱元璋就征辟大量儒士,帮其出谋划策,成为其成就帝业的重要原因之一。建国之后,人才选拔制度尚不完备,急需大量的治国人才,因此荐举儒士就成为重要的人才选拔机制之一。永乐后因荐举儒士弊端益重,科举选士公正、客观性日益凸显,民间儒士人才日益枯竭,[10]故荐举儒士至天顺时名存实亡。

二、科举儒士

顾炎武《日知录》载:“国初,有以儒士而入科场者,谓之儒士科举。”[11]如景泰间阁臣陈循回忆:“四十年前在乡邑时,士有未游学校,而以读书通经可应乡闱试者,恒十数辈。每遇大比之岁,辄与学校之士偕应试于所司。”[12]当时朝廷规定“儒士之未仕者”由“有司保举其性资敦厚、文行可称者”参加乡试。而这些“士有未游学校”即以“儒士”身份“与学校之士偕应试于所司”者,就是由地方有司保举应乡试的。但地方有司保举缺乏客观的标准,弊端日显。如宣德七年,宣宗皇帝就说:“应举之人皆凭学校、有司保送,其人果孝弟忠信而又博通古今,科目取之足为世用?”[13]60正统九年,朝廷确立“科考”制度①*①郭培贵教授认为正统九年后出现的“科考”,是明朝此后200年间确定应试生儒乡试资格的考试,故实为科举考试中最低一级考试。详见郭培贵《关于明代科举研究中几个流行观点的商榷》(《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5期)。,情况发生根本改变。据王夫之《识小录》载:“儒童未入学者,自度文已优通,报名于督学道考试,拔其尤者,准应乡试,谓之儒士观场。”[14]不仅确立完备的程序,且确认方式更加公正、客观。即“儒童未入学者”自认为“文已优通”,就可以向提学官报名考试,“拔其尤者”即可以“儒士”身份应乡试。如庞尚鹏,“二十一岁试儒士,邑令方公大乐、太守胡公凰、督学林公云同俱置第一,应本省乡试。”[15]512费元禄,“二十岁,甲午,自粤归试,维杨邑侯鹤野袁公取第二,宣承郡丞斗山冯公取第一,武林督学虞皋查公亦取第一,即以儒士观场,盖异数也。”[16]亢思谦,“日与闽名士游,闽士以为弗如也。癸巳秋,间关归晋,适郡、邑校士,俱第一……而督学及御史试又第一,甲午以儒士领山西乡荐第一。”[17]也有考生以“科举儒士”身份应举不合格者,如徐师曾,“嘉靖庚午……郡守马公以儒士首选,上御史试,复被放,人皆惜之。”[15]307由于“科考”没通过,因此朝廷也就不予以确认其科举儒士身份。以上史料透露出重要的信息:科举儒士的身份确认由原来地方有司保举转变为自正统九年后取决于提学官主持的“科考”,即以“儒士”身份应举者须通过“科考”后才能使“科举儒士”身份合法化。 “科考”不仅是确认考生参加乡试资格的考试,而且也是确认“科举儒士”身份的考试。

三、礼部铸印局儒士

社会良民因擅长书法而被选入礼部铸印局,也可获得“儒士”头衔。据《明会典》载:“凡铸印局,旧额设大使、副使各一员,食粮儒士二名。辨验各衙门印信,并写表、笺、本、章。后裁革大使一员、儒士一名。每遇考选儒士,通行应天等府、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各布政司,访保身家无过,楷、篆精熟、兼通文理子弟,起送赴部,会同吏部堂上官考选。嘉靖十五年题准,铸印局儒士许设三名,本部会同吏部考选收局。首名食粮办事,第二名、第三名习学,遇有粮缺,挨次考补。”[2]611礼部铸印局儒士的主要任务是“辨验各衙门印信,并写表、笺、本、章”,故只需要“身家无过,楷、篆精熟、兼通文理”而已,是否“通经”则已不是必须的认定条件。嘉靖十九年,明朝开礼部铸印局儒士捐纳事例,据《礼部志稿》载:“嘉靖十九年,礼、工二部为大工,方殷费用不赀。会同题准恩例:开纳儒士四十名,每名纳银二百五十两;又奉大工奏行事例:许铸印局听缺食粮儒士,纳银一百二十两,咨送吏部冠带,办事半年,照依本等资格选用。”[13]792-793换言之,只要按规定缴纳一定的赀财,不论是否具备“楷、篆精熟,兼通文理”,就可得到官府的认可,从而被授予礼部铸印局“儒士”或礼部铸印局“冠带儒士”的头衔。如郑道治,“尝入赀以儒士隶宗伯部中。”[18]曹赤之,“乃入赀,从将作近例,为礼部儒士。”[19]

礼部铸印局儒士是朝廷为“辨验各衙门印信,并写表、笺、本、章”而设的专职人员,是礼部权力机构基层设计中的一环,对促进礼部铸印局职能有效运转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至明朝后期,随着朝廷政治腐败、财政匮乏,礼部铸印局儒士成为朝廷卖官鬻爵的工具。向朝廷捐赀纳俸者多为经商者,实质上是为商人入仕提供的一个契机,同时也是晚明商业风气日盛、处于社会转型期在政治层面上的表现。

四、其他部门中的儒士

在明朝其他部门中,亦有经考选以“儒士”身份从事某种职业者。如文华殿、武英殿、仁智殿、中书科、隶属内阁的制敕房、诰敕房、御用监、史馆等机构中皆设“儒士”,主要从事篆刻、誊录、纂修等工作。据《吏部职掌》载:“文华殿办事由礼部会选善书监生、儒士,题准司礼监提督,于中书舍人衙门食粮三年,该监题送本部授职。”[20]若文华殿办事儒士有缺,则将礼部及各处起送精通楷书人等,“拣选年岁相应者共五十一名,取具印信保结,令各自备试卷。本(礼)部弥封,印钤当堂,严加考试。”[13]792武英殿、仁智殿书办,由礼部儒士选补。即社会良民因擅长书法经考选入礼部为儒士,再选补到文华殿、武英殿、仁智殿从事书办工作。中书科、隶属内阁的制敕房、诰敕房也设有儒士。如“履祥子子寿,以善书选为中书科儒士 。”[21]“凡制敕、诰敕两房中书官,旧例皆以举人、监生、儒士相兼取用。”[2]24御用监也考选善书、篆刻儒士,主要为皇帝服务。如御用监太监王瑞等题称“儒士李鼎等六名革退为民,各不应役,即今造成上用生活并宝纛、龙旗、龙床等项无人书篆。”[22]822诏吏部访寻精通书篆人员,“吏部考试得吴一中等八名颇通楷书等字,乞要转送御用监收用。奉圣旨:‘吴一中等八名并前革退李鼎等六名都送御用监通考优劣来说,钦此。’”[22]820史馆亦设置儒士,主要是从事纂修史书等工作。如嘉靖八年四月,“大学士杨一清荐浙江永嘉县儒士叶幼学潜心典礼,乞量授馆职,使随史官供事纂述。上命授翰林院待诏,于史馆供事。”[23]2376再如嘉靖十一年八月,“召大学士桂萼复任,时史馆儒士蔡圻上疏诵萼功,请召还之。”[23]2526

上述机构中的儒士,除史馆儒士外,大多因精通书法、篆刻等技艺被选入朝廷机构中担任职务,起初尚能以掌握书法的精通程度公平选拔。嘉靖十九年后,皆以入赀而拜选。经“入赀”而拜选的儒士,“不复考校艺能”,必然会进一步恶化吏治,对推动明代中后期吏治腐败、专制皇权官僚体制进一步腐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它也是封建专制政治体制的必然产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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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黎尚健)

收稿日期:2016-05-01

作者简介:管宏杰,男,河南许昌人,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在读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98(2016)04-0083-04

An Inquiry into the Identity Affirmation of Confucian in Ming Dynasty

GUAN Hong-jie

(College of Social History,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007, P.R.China)

Abstract:Apart from the recommendation of local government to central authority as Confucian, the common people should also pass the examination set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In early Ming Dynasty, scholars could get bail for Confucian by authoritative recommendation, but later they had to pass the examination of ke ju to obtain the status of Confucian. In addition, common people with expertise in handwriting and seal character are enlisted zhu yin ju of li bu and other departments and conferred the title of Confucian.

Key words:Ming Dynasty;Confucian;identity affi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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