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模式比较研究
2016-03-16刘明婷于志慧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蚌埠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11期
□文/刘明婷 于志慧(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安徽·蚌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模式比较研究
□文/刘明婷于志慧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蚌埠)
[提要]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是当务之急。农村合作金融有多种发展模式,通过对每种模式比较研究,得出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关系不清、农村合作银行的商业性发展目标以及民间合作金融发展受限等结论,并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合作金融;发展模式;农村信用社;产权
收录日期:2016年3月24日
一、引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我国政府历来重视“三农问题”,1982年以来发布的多个以农业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政府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2015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经济发展,金融先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确立并完善农村的合作金融体系。目前,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种存在形式: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民间合作金融组织等。本文通过对各种合作金融模式比较研究,期望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与方法,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一点借鉴。
二、相关文献综述
合作金融的实践从1849年德国雷发巽创办第一家合作金融机构开始,至今已经历了160多年的发展。国内外学者也从不同方面对合作金融展开了研究,其中英国学者NBarou (1932)在他的作品《合作金融论》中将“合作金融”解释为互助金融组织中的小生产者或者是工人组织的团体,资产由所有社员所共有,并以民主为根本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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