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律失常的临床研究
2016-01-27高锦雄石延科熊小英望艳美彭海军严炳存陈明
高锦雄 石延科 熊小英 望艳美 彭海军 严炳存 陈明
妊娠期心律失常的临床研究
高锦雄石延科熊小英望艳美彭海军严炳存陈明
[摘要]目的探讨合并有心律失常的妇女在妊娠期间心律失常对孕妇和新生儿结局的影响。方法对592例妊娠合并心律失常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合并有心律失常孕妇中无器质性心脏病者占94.9 %(562/592),心功能为Ⅰ~Ⅱ级;合并器质性心脏病者占5.1 %(30/592);医源性早产、新生儿低体重儿和围生儿死亡分别占器质性心脏病孕产妇的34.3%(12/35)、31.4%(11/35)和20.0%(7/35),与无器质性心脏病的孕产妇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合并有心律失常孕产妇中,医源性早产、新生儿低体重儿和围生儿死亡分别占2.0%(12/592)、1.9%(11/592)和1.2%(7/592),与正常孕妇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无器质性心脏病心律失常患者,通过严密监测和规范治疗,孕妇和新生儿结局良好;而器质性心脏病心律失常孕妇其医源性早产、新生儿低体重儿和围生儿死亡均明显增加,故合并有心律失常的孕妇其妊娠结局与是否存在器质性心脏病密切相关。
[关键词]妊娠期;心律失常;妊娠结局
怀孕期间母源性心律失常可能对母亲及胎儿的健康造成危害。能否正确鉴别心律失常对孕妇尤为重要。对引起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引起恶化症状的心律失常应及时处理[1]。本文通过分析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中山市博爱医院700例孕妇的临床数据,旨在探讨妊娠期间心律失常对孕妇和新生儿结局的影响。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选取中山市博爱医院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产科住院分娩的孕妇,共700例,平均年龄(29.7±5.8)岁,平均孕周(32.6±6.6)周,其中妊娠合并心律失常592例,平均年龄(29.8±5.8)岁,平均孕周(32.5±6.5)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