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平正义对于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2015-10-21鲁杰杰
华人时刊·中旬刊 2015年7期
关键词:和谐
鲁杰杰
【摘要】我们理解的社会公平正义,是指在法律约束下,公民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机会和结果。公平正义是相对的,与绝对公平相区别,不是简单的数量均等,而是人格受到尊重、权利得到保障。
【关键词】公平正义;和谐;制度文明;精神文明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104-01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重要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手段和必要途径。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撑和基本要求。
一、什么是社会公平正义
在法律上,公平是法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其意是指公正而不偏袒。正义,通常指人们按一定道德标准所应当做的事,也指一种道德评价,即公正。公平正义是人类不懈追求的最高境界。早在春秋时代,孔子便提出了建设“大同”社会的美好构想,将大同社会描述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他所勾勒的是一幅充满和谐与公平的社会画卷,尽管在当时是很难实现的空想,但恰恰反映了古代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与希冀。……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