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基本内涵的再认识
2015-02-13滕松艳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4期
滕松艳
(1.闽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 漳州 363000;2.华侨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21)
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既恒久又常新的人类主题,以往的思想家和理论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问题进行探索与深思,但由于阶级的局限性和历史条件的制约,未能从根本上对此问题做出科学的回答。马克思、恩格斯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对人的全面发展作了科学的阐释。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全面发展中人的界定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始终一贯的思想,而人的全面发展关键在人,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现实出发,还是从抽象的理性出发探讨人的问题就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以往旧唯物主义区别的重要标志。[1]114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中所言:“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想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2]66-67同时,他们还提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2]67可见,唯物史观要谈的前提是现实的前提,而在现实的前提中,第一个前提是人,是处于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进行发展过程中的人,而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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