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中国近代无政府主义思潮中的自由与暴力的批判

2014-11-24邵骏鹏

黑龙江史志 2014年3期
关键词:无政府主义批判暴力

邵骏鹏

[摘 要]欧洲无政府主义是中国无政府主义的重要来源,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无政府主义传入中国,其追求“绝对自由”和以“暴力达到目的”两大特点被中国无政府主义基本接受。无政府主义思潮在中国近代史上几起几落,于20世纪40年代破产。但是,这种思潮没有绝迹,尤其是以“绝对自由”、“暴力抵抗”为旗号蛊惑人心,实为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隐患。所以必须对其“自由”和“暴力”进行批判。

[关键词]中国;无政府主义;绝对自由;暴力;批判

无政府主义是国际工人运动中的一股小资产阶级社会政治思潮,产生与资本主义矛盾开始激化的19世纪中叶。19世纪80年代末期,这种思潮传入中国以后,与中国的传统的均平思想、墨家思想、西方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潮杂糅混合,形成了中国式的无政府主义思想体系。无政府主义思潮在中国近代史上几起几落,最终于20世纪40年代破产。但是,这种思潮没有绝迹,时刻潜伏在中国前行的道路之中。尤其遇到社会动荡,就会卷土重来,迷惑人民。尤其是以“绝对自由”、“暴力抵抗”为旗号蛊惑人心,实为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隐患。

一、无政府主义在中国

欧洲无政府主义是中国无政府主义的重要来源。欧洲无政府主义最早提倡者葛德文《政治正义论》中提出“绝对自由”“反对强制”“均平主义”的理念。德国人施蒂纳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阐明了自己的无政府主义思想。他强调“除我之外,一无所有”的主观唯心主义,提倡“国家罪恶”,重视“个人的绝对自由。”蒲鲁东主张建立“无政府状态”的社会制度。也强调“绝对自由”,认为国家的存在就是剥夺人自由、平等的基础。巴枯宁是无政府集产主义派的代表。巴枯宁宣称要“仇恨一切,破坏一切”,以一种暴力的方式追求个人的“绝对自由。”总之,欧洲无政府主义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以暴力的方式追求个人的“绝对自由”。

19世纪20世纪初,中国的现代工业还处在初步发展的过程当中,革命的领导者是资产阶级,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转播还缺乏必要条件。当时西方资本主义出现极大的弊端,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在学习西方的过程中意识到了弊端的存在,并且中国处于一种毫无人权、自由的情况之中。在这种背景下,无政府主义被中国先进分子接纳。大多数无政府主义流派尤其继承了欧洲无政府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暴力的方式追求“绝对自由”。

最早接触并介绍欧洲无政府主义的是一些办洋务的人士,其中就提到了无政府主义者的刺杀活动。1877年,中国江南制造局编译的《袭过近世汇编》上报道了有关德国无政府主义者行刺德皇威廉一世的事件。黎庶昌的《西洋杂志》、曾纪泽的《使德日记》都记载有关德国、俄国无政府主义者的暗杀活动。其后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在介绍无政府主义时,也表现出以暴力追求自由的无政府主义倾向。梁启超在《论俄罗斯虚无党》中赞扬到:“虚无党之事业,无不使人骇,使人快,使人倾慕,使人崇拜”,称赞无政府党的暗杀手段是反对专制政府“独一无二之手段”,并且提倡“破坏主义“。资产阶级改革派也对无政府主义产生可极大的兴趣。尤其在1903年“苏报案”以后,在其所办的报纸、刊物中介绍、宣传和评论无政府主义的文章骤然增多,形成了中国第一个宣传无政府主义的的浪头。而其宣传的核心也围绕“以暴力推翻专政”为主要思想的。“他们向读者介绍19世纪下半叶以来欧洲无政府主义者和俄国虚无党人进行暗杀的历史,特别是1881年以来俄国虚无党人多次行刺沙皇和政府首相终于得手的历史;(1)咱美其个人恐怖行动;宣传暗杀的“最快捷”、“成功最容易”;鼓吹”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中国留日学生的无政府主义派别,以及中国旅法人士的无政府主义派别也同样宣传“暴力”、“反专政”、“求自由”的理念。在民国初年,无政府主义者深信无政府主义的暗杀方法可以除暴惩恶,批判政府限制自由,崇尚人人自由、人人自治、独立之精神。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的思想文化界出现了现代历史上最活跃的局面,各种社会思潮激荡。无政府主义也获得了广泛传播的条件,出现了各种无政府主义派别。其中无政府个人主义派认为正真的革命是抵抗,是暴动,恐怖暗杀是革命的手段。总之,中国无政府主义虽然宣扬理念众多,但是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提倡暴力和绝对自由。

二、“暴力”“自由”的历史渊源

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国家,其保守性使其很难随便接受一种外来的文化。那么为什么欧洲的无政府主义能影响中国,尤其是其“暴力”“绝对自由”的理念可以使中国人接受,并时刻有“再抬头”的趋势,这里面必定有中国的历史渊源在其中。

“无论是发源于儒家的仁德人格理想,还是肇始于道家的顺天人格理想,几千年来,主要是为圣君贤相、忠臣循吏或落魄文人、逍遥的士大夫们所遵奉,所追求。”(2)然而底层大众虽然受这种思想的影响,但也是一种政治教化的作用。在底层人民的心中却存在一种助于自己生存的豪杰理想。百姓在中国的历史中一直都处于弱势的地位,一种“草民”“贱民”的文化一直存在与中国的历史当中,受到压迫的民众在心理上对强者是有诉求的。其一是心理安全的需要,需要豪杰英雄保护他们,和压迫他们的势力做斗争。其二是心理上超越的需要。这些弱势群体要超越平凡,变成英豪来保护自己。从而形成了轻生死、守信用、好勇斗、重节气的理想品格,从而在中国了历史上形成了义侠、刺客。奇士这样的群体。这些人格理想都发端于先秦墨家。墨家认为,“今人与此(禽兽)异也,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这就是墨家提出的“赖力”说。它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个人的命运绝不受天命影响,也不接受人伦规范,个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乃至社会安危都取决于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格主体力量的大小和用力的强弱。墨家提出“赖力自强,仅义而为”。用自己的力量救人于危难。“先于民之身,然后其身”。这种舍己为人的信念是墨家的人格理想。其次,墨家认为:“官无常贵而民无常贱”。这种抑贵扬贱的、平等的人格愿望抵制了在天命基础下的礼仪等级,去粉碎底层人民的懦弱气质,从而使后世农民揭竿而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淮南子·泰族训》中记载,“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墨家信徒讲求苦行生活,尚武宠勇的特点受到了底层人民的喜爱。虽然传统儒家认为墨家是“贱人所为”,但是在贫民大众的心中却深深扎根。墨家重个人力量,追求平等,崇尚武力刚好符合了底层人民的心态,始终流淌在人民的血液之中。所以一种“暴力”、“平等”在中国的历史中找到了根源,使其发展,在中国无政府主义的理念当中就能在墨家传统中找到影子。

其实在中国自古就有一种暴力传统,一种狂热的暴力直流淌在中国人的血液里,暴君和暴民一直存在于中国的历史当中,这种暴力的情怀一直在中国的历史中长期存在。中国是一个拥有专制传统的国家,导致这种专制传统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种种因素导致专制这个词和中国有了极为深厚的渊源,并长期地停留在人们的心里。无论是封建时代的瓦解,还是五四运动的风云,还是新中国的建立,一种专制的文化始终萦绕在中国人的心中,而这种制度的根深蒂固的结局就是暴君的出现。纵观中国的历史,各个朝代的都有几个暴君的出现,以践踏人的尊严达到自己的目的。当每个朝代都出现这样的问题时,这就绝不是历史的偶然了。暴君的行为导致了被统治者也受到这样文化的“熏陶”,以同样的行为对待自己等级以下的人,这样的勾当一直延续了下来。专制、暴力的文化一直这样蔓延。而中国的底层人民心中时刻燃烧着“英雄豪杰”的火花,“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喊时刻萦绕在耳边。当自己的生命受到统治者的威胁的时候,一种“绿林好汉”的情节悠然而生,造反成了曾人民的唯一出路,就是以暴力、暗杀等手段结束统治者的压迫。如果说墨子的暴力还存在“任侠之气”的义所限制,但底层人民在暴力的狂欢中只接受了墨家的好用尚武,加之受到统治者暴力因素的影响,暴力的罂粟花占领了理智的高低,烧杀劫掠成为每一次起义的必然结果。当事者迷醉在这样暴力的狂欢之中,看客在旁拍手叫好。但这些草莽英豪一旦夺取天下,就和底层人民划清了界限,等待他的是下一次血腥的屠杀。暴民和暴君时刻变换者位子,唯一不变的就是这种暴力的传统,如幽灵时刻萦绕在中国的街街巷巷。以反抗专制为目的,结果终落得专政之下场。

总之,“暴力”“平等”一直是中国底层人民心中的诉求。从因为要生存走向暴力,到因为要平等走向暴力,到最后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传入导致因为自由而走向暴力。其实中国人不清楚什么是自由,在其心中“天下大同“是自由,杀富济贫也亦是自由,总之自己体面地活下去就是自由。中国的无政府主义正是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下生存、成长,所以很容易地接受了西方无政府主义的理论,尤其是暴力推翻专政,自由便是一切的理念。在中国无政府主义生存的年代,封建主义与帝国主义的黑暗统治在神州大地再度肆虐。“而当时的中国集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文化之大成;集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各种矛盾之大成;再加上农民小生产犹如汪洋大海之势,因为也具备了产生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天然土壤。”(3)一种专制力量启动了中国人心中本身就有的“暴力按钮”,中国无政府主义的暴力的,绝对自由的特点自然就显现了出来。

三、无政府主义阴魂不散

无政府主义提倡个人暴力、绝对自由、打破政府和国家、以及理想的社会状态。这不符合中国革命和发展规律的理论自然会走向失败的终点。作为一种政治思潮、一个政治流派的无政府主义虽然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作为一种小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它还没有绝迹,还时时在历史前进的道路上作祟。“文化大革命”就是以一个十分深刻的教训。在当今,无政府主义政治思想还存在于我们的社会当中,尤其无政府主义宣扬的“破坏一切”和“绝对自由”的理念渗透在当今中国的一些文化艺术和一些人的行为当中。在近期的一些群体事件都有无政府主义的苗头在其中,而这种偏激的思想已经转化为暴力行为,导致极端主义思想,尤其在当今和平年代,对我国的发展百害而无益,这也是极权主义、恐怖主义、甚至是法西斯主义产生的温床。

1.批判绝对自由主义

在无政府主义建立初期直到传入中国,其对“自由”的宣传就没有停止过,为了达到所谓的自由,无所不用其极。在当今中国,“自由主义”时而被挂在嘴边,认为是西方发达国家快速发展的灵丹妙药,尤其在一些极端情绪下,“绝对自由”的大旗又被竖起,以求自由导致的暴力行为时有发生,一种不理性的自由理念已近在人民的心中蔓延开来,这绝对会引起社会的动荡,所以必须对“绝对的自由主义”进行批判!

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更多的自由就意味着更少的强制,而绝对自由就意味着没有强制。主张一种“无干涉的自由”,反对一种隐含干涉企图的“积极自由”(积极参与和政治的自由)。在西方一些宣扬自由的国家,把自由、平等作为统治阶级掩饰其专制的托词,以自由为幌子来保护富人利益,与资本家的经济利益结合在一起,形成“财阀政治”。国家已不是人民的国家,而是为代表特殊利益的政治精英“漂白身份”的“合法”工具,是政党精英和资本家实现自己最大利益的豪华赌场。这些精英以保护自己财产的自由,其实妨碍了人民正常生存的自由。最终导致主权在民变成主权在少数政治寡头手中;公平竞选因为资金和媒体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破产;平等变成可在政治、经济、文化、人格多重方面的不平等;“宪政社会主义认为,在西方民主国家,统治者集团其实是一只巨大的‘多头怪鸟,它以经济精英(大资本家集团)为血脉,政治精英为头脑(多头),文化精英为翅膀,翱翔在虚无飘渺的所谓‘民主太空,而人民大众则只是大地上的世俗被统治者,很难长出翅膀,获得飞翔的机会。”(4)对于这种自由主义和尤其衍生出的恶果,我们必须批判!自由是理性的自由,是有干涉的自由。

新共和主义者斯金纳提出“第三种自由”的概念。斯金纳认为,个人要享有自由,必须使国家的政治制度不能允许任何享有特权或享有超越法律的任意权。自由不仅在事实上不受强制,而且还不会受到可能的威胁。新共和主义者佩蒂特提出“无支配自由”的概念。他认为“无支配的干涉”是自由的保障,为了保障自由,一些积极的干涉是必要的,只要这种干涉具有“非支配”的性质,那没就是合法的。总之无干涉的绝对自由其实是一种奴役,人民可以享受不干涉个人生活的自由,却没有改变自己被支配命运的自由。“自由”不能按照现代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绝对自由)来理解,而是作为“专制”的反义词来理解。“这种自由更加关心自由的条件、培育参与性制度的政治文化的条件,并把自由的本质定义为参与与自治”(5)所以,自由不是绝对平等、自由不是毫无条件、自由不是林丹妙药,当今在人民心中的自由观念必须整合,必须重新梳理。

2.暴力的陷阱

“暴力”总与“专制”“自由”这些词联系在一起。专制妨碍可自由,暴力打破了专制,重新获得了自由。这个逻辑在中国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无政府主义中的暴力情怀在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中找到了“依靠”,以此扎根于中国所谓“草民”的心中。如果说在革命年代这种“暴力”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还有有益之出,但是在如今和平年代,发展年代这种暴力情怀对社会建设与发展是毫无益处的。“破坏一切,打倒一切”的招摇撞骗不是历史的要求。

乌坎事件后许多人大呼过瘾,什邡事件后一些人唯恐不乱,好似五四运动的“英灵”附体。启东人民冲击了政府,许多人就想起了火烧曹汝霖官邸的壮观场面大呼:“好汉!“于是许多人在许多人的叫嚣下砸了政府机构。如果说曾经的中国总陷入暴力的泥潭中是因为专制,那么如今的中国为什么时而还会走进暴力的陷阱?首先,在人民心中还是有一种暴力的传统,一种打家劫舍、劫富济贫的好汉情怀还是存在与老百姓的心中,当自己的诉求得不到政府关注的时候,这种传统思维就会蠢蠢欲动。中国是没有经历完整启蒙的国家,人民的思考缺少理性的范畴。当多数人没有理性的暴力对少数人进行了强迫以后,就不能避免多数人也被暴力所强迫的局面。为自由的暴力变成为暴力的暴力,为强制的暴力。其次,在中国百姓的心中的“大同思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思维使他们遇到不平等的事情就会“绿林起义”。在当今中国以官僚主义代表的一些封建思想还是存在与我们的社会当中。贪污腐败、黑恶势力、贫富不均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都会影响到百姓的正常生活,甚至妨碍到百姓的生存。百姓对这些现象无能为力,甚至惊慌恐惧,最终由怕生恨。而这种“恨”就全部施加于政府和执政党的身上,积怨时间长久后,必然发生暴力行为,产生暴力情怀。

在当今中国怎样才能使减小这种影响社会发展的“暴力情怀”,就必须加强执政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改进执政方式和执政理念,做到执政为民,治国依法。做到“反对官僚特权、规制资本金权、建设人民主权、创造平等人权。”尤其重视在中国文化方面的启蒙运动,给社会灌输一种理性的力量。当人民从专制妨碍自由,暴力打破了专制,重新获得了自由这个逻辑,转变为依靠在科学、自由、公正精神下的法制打破专制、集权、官僚时,将我国建设成一个“科学、民主、公正、自由、富强、和谐、进步、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大有希望的。

3.对“绝对自由”与“暴力”的超越

当今中国社会要想发展必需对超越“绝对自由”和“暴力情怀”,警醒无政府主义在民间的影响。一个社会必须有强制权威的存在,强制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所必须。在当今中国社会建设过程中,因为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必须引入“强制权”这个概念,给予强制以合法性,但是强制不等于专制。“强制权的执行者在自由竞争的择优机制中须经由多数人同意授权,并且强制权的运用过程不仅要完全符合经由多数人同意而确立起来的宪政程序与法制原则,而且也要能够全程得到有效的民主监督,同时始终保证被强制者拥有基于公民权利保护的司法救济权利,那么它就有合法性”(6)

要保证“强制权”不会变成“专制权”,并且完成对“绝对自由”与“暴力”的超越,就必须做到第一、坚持人民主权原则,强制权的执行人必须受到人民恶同意授权。第二、遵守宪政制约原则,必须有一套有效的宪政框架与制度体系,实施“以权力制约权力”,“以宪政制约权力”,“以人民制约权力”的制度规章,确保权力的公众属性。第三、必须坚持法治原则。法律规范体系具有最高权威,人民作为主权者也不能违法,人民行使主权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第四、权利救济原则。公民权利救济必须遵循有侵害必有救济、及时救济、充分救济、正义与经济性相协调、公力救济优先、司法最终救济这六条原则。只有坚持这四点原则才能使“强制权”不会变为“专制权“,从而消除暴力情怀,达到积极自由的,最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状态。

注释:

(1)《无政府主义思潮史话》,汤庭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28页。

(2)《悲患与风流》,陈晋,国际文化出版社,第107页。

(3)《无政府主义思潮史话》,汤庭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32页。

(4)《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华炳嘨,西北大学出版社,第283页。

(5)《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华炳嘨,西北大学出版社,第325页。

(6)《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华炳嘨,西北大学出版社,第323页。

猜你喜欢

无政府主义批判暴力
反性别暴力
冲破单向度的枷锁
网络空间无政府主义思潮审视
用“批判”的思维解读语篇的光辉
鲍德里亚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价值探讨
在批判中寻求解放
《家》中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青年周恩来无政府主义思想的嬗变
暴力的班长
论我国无政府主义者的表现及加以肯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