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宪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运用
2014-10-21高志勇
科学时代·下半月 2014年12期
高志勇
【摘 要】随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开展,宪法学的教学面临更大的挑战。为此,宪法学教学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宪政意识和学习法律的兴趣,并以司法考试为指引,多使用案例教学,采取更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将教与学充分结合起来,使宪法学不仅在立法中起到“根本法”的作用,而且在学生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也起到“根本法”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宪法学;教学方法;必要性
一、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
宪法学作为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主干课程之一,是法学本科课程中最重要的、最基础的学科,因此,宪法学教学工作开展得好壞,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学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法律思辨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随着宪法学在法学领域逐渐受到重视,宪法学的价值不断得到社会的认同,宪法学研究的热潮也开始涌起,这些变化为宪法学本身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同时,也给高校宪法学的教学提出了一个挑战:探求一种什么样的教学方式,能够比较好地完成教学目标的要求,同时又能适应宪法学研究的发展,将日新月异的宪法学研究成果带入课堂,通过宪法课使学生谙熟宪法原理并把握其发展趋势,并且锻炼和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必备的理性的、独立的、批判的、敏捷的思维和较强的能力。
亚里士多德说过 “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性。”理性是法律的灵魂,宪法学教学的目的也在于此,即培养学生理性的精神、提高理性思维的能力,这包括独立的分析理解能力、较强的思辨能力以及对知识较高的融会贯通和整合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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