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动物福利立法现状及发展
2014-10-21吕航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摘 要 动物福利法诞生于西方,但是在中国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动物福利法,有关动物福利的内容仅是在某些地方性法规中有所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发达国家建立了动物福利方面的绿色贸易壁垒,关于动物福利的社会关注度也逐渐提高,这迫切要求我国加速动物福利立法。本文旨在通过探讨动物福利立法现状,明确其必要性和面临的困难,进而提出立法建议。
关键词 动物福利 立法 现状 发展
作者简介:吕航,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41-02
一、我国动物福利立法现状
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动物福利法,有关动物保护的内容只是在一些单行法律中有所涉及,动物福利的内容也仅仅是在某些地方性法规中有所规定。
(一)野生动物保护立法
野生动物保护具有宪法上的根源。《宪法》第9条规定: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1988年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条明确规定:“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据此可见,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主要是出于生态平衡和资源利用等特殊方面的利益,并非着眼于对野生动物自身的保護。
(二)实验动物立法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于1988年颁布《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该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 保证实验动物质量, 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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