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送审稿不足之处与完善
2014-09-27周默王萧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4期
周默 王萧
摘 要:随着新隐患的出现,《食品安全法》中相关规定的不足逐渐显露出来。因此为保障食品的安全,规范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势在必行。通过汇集各方意见以及实地调研,《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最终形成。全面评析该送审稿,理解其优势及不足,有助于我们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初衷进而更好的指导实际操作。
关键词:问题;完善;展望;《食品安全法》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4-0297-03
一、修改的亮点
纵观《食品安全法》送审稿的删减内容,形成的亮点主要可以分为几个部分:
(一)监管部门职权及布局更加合理
1.职权统一,分工协作。职权统一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总领食品生产销售,与其他相关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法》进行了进一步的衔接。
分工协作一方面体现在卫生、农业、质检、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负责的重点范围内全方位覆盖的监管环节上;另一方面体现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中央政府及监管部门起到基本监控作用,地方政府必须落实监管责任,其中包括更多的具体组织与监管手段。
2.重点突出、注重一线。此次《送审稿》强调了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和刑事侦查职能,体现了治乱用重典的立法思路。另一方面加大对各地方监管部门的责任力度,将食品安全质量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完善监管人员的引咎辞职、刑事责任入刑等程序,以期更好地发挥监管人员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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