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满蒙联姻关系及对蒙古的经济援助
2014-09-21香莲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6期
关键词:清代
香莲
摘 要:清代满族和蒙古之间发生了频繁的联姻关系,是研究满蒙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统一蒙古各部,清朝统治者实施了一系列制度和政策,虽有政治目的,但事实上推进了联姻关系更有效的发展,对蒙古社会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清代;蒙古;联姻;经济援助
中图分类号:K2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6-0020-03
基金项目:内蒙古教育厅一般项目“清朝对漠北喀尔喀蒙古实施的经济政策研究”(NJSY13301)
关于清朝满蒙联姻关系的研究成果很多,其中杜家骥编写的《清朝满蒙联姻研究》全面系统的分析了满蒙联姻的具体内容,此外还有很多论文和专著。学术界认同清朝与蒙古的联姻关系是为了统一各蒙古采取的政治政策。根据《满文老档》《清实录》的记载,“清朝的满蒙联姻长达300年(1612—1912),据皇家的族谱《玉牒》记载,在这300年中,满蒙联姻共595次,其中出嫁给蒙古的公主、格格达432人次,娶蒙古王公之女163人”[1],清朝推行满蒙联姻,从皇帝至八旗王公与蒙古通婚,奉行“南不封王,北不断亲”的政策,进一步发展成漠南蒙古十三旗中实行“备指额附”制度,拉拢和扶绥蒙古上层封建主,形成满蒙统治集团联盟。张荣铮在关于《理藩部则例》中写道,这个关系一直被沿续下来,成为制度编进《理藩部则例》的“婚礼”门。“婚礼”门首先严格规定清公主(皇帝的女儿)格格(清宗室的女儿)下嫁的范围:“凡指额附行文科尔沁左翼扎萨克固山贝子旗……等13旗,查取各该王、贝勒、贝子、公之嫡亲子弟,公子、格格子孙内15岁以上,20岁以下,有聪明俊秀、勘指额附之台吉、塔布囊,将衔名年命注明,每年于十月内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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