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内容与指标体系建构
2013-04-13龙睿赟
重庆高教研究 2013年6期
龙睿赟
(重庆工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重庆 400067)
2010年8月6日,中宣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以下简称“10《意见》”),明确了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必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为选修课,以凸显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政治导向性、层次性和实效性。10《意见》实施三年来,各高校按规定完成了课程设置,并在每学期末进行了课程的评价工作。但是在对这几门课程的教学评价环节中,普遍存在评价方式单一、评价渠道单向、评价内容缺乏针对性等问题,无法完全实现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政治导向性、层次性和实效性的评价。本文试图构建起多元主体参与、师生双向互评、教学内容与教育效果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以使教学评价充分发挥教学质量监控的反馈功能,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
教学评价,就其本质而言是对教学及其效果的价值判断。从功能上看,教学评价具有导向、反馈、激励、改进和研究等功能,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进行教学评价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信息反馈,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评价功能是否良好发挥,取决于评价体系是否对被评价课程具有针对性。针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鲜明的政治导向性、高度的复合性和较强的实效性等特征,教学评价要达到以下要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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