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制度研究
2012-10-15周健宇
现代法学 2012年5期
关键词:实证分析



摘要:近年来偶有发生的看守所未决羁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背后蕴含的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保护的若干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通过考察英德日三国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保障的立法与实践,并借鉴其先进经验,我国应在变更羁押场所隶属、出台《看守所法》、推行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向上逐步推行改革,力图既能保障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又不会显著降低侦查效率。
关键词:未决羁押;人身安全权;刑讯逼供;实证分析;比较法
中图分类号:DF73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2.05.11
一、引言:从“俯卧撑死”谈起2012年2月21日,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的未决羁押人员黎亚平在台山第一看守所死亡,看守所给出的三段录像显示,患有高血压的黎亚平系在洗衣房洗完衣服并做完51个俯卧撑后发病死亡[1]。继云南李乔明“躲猫猫”死亡[2]、湖北薛宏福“洗脸死”[3]、广西法官黎朝阳暴死监舍[4]等事件之后,“俯卧撑死”成为新的网络热点,看守所未决羁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也再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非正常死亡事件偶发仅仅是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问题的冰山一角,看守所长期存在的牢头狱霸、刑讯逼供、变相刑讯逼供等若干问题,更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和反思。
人身安全权是指不得以任何方式摧残人的精神和肉体,以及对于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也应给予人道待遇[5],是与人身自由权平行的权利。虽然《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第9条、《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等一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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