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地方政府间合作的动力因素
2012-08-15马润凡徐丽凯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马润凡,徐丽凯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 450001)
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面对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在把握机遇中更好地应对挑战,需要中原经济区各地方政府的合作来实现,政府间合作是推动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合作需要动力,动力因素影响合作行为进而决定合作的发展方向。其中,区域利益、国家政策、公共问题的解决诉求及中原文化等因素,是吸引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各级地方政府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力量,对中原经济区的顺利建设和良性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在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下,系统探究地方政府间合作动力因素及其作用的机理显得尤为必要。
一、区域利益的共赢共享,激发和增强中原经济区地方政府间合作的意愿
利益是驱使理性个体行动的起点,因此,地方政府间的自发合作主要靠利益推动。实行分税制以来,地方政府成为一个相对对立的利益组织,其行政区利益的诉求日益增强,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地方政府行动的指挥棒和内驱力。而在中原经济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区域利益的共赢共享,使区域中的地方政府的获利空间得以扩大或延伸,从而成为地方政府积极合作的内在驱动力。首先,中原经济区的发展必然要构建区域统一的经济运行规则,为各地方政府创造了良好的交易环境,这就降低了因地方保护政策和竞争规则差异所带来的交易成本,促进了地方利益的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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