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划分声乐类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12-08-15王素菊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王素菊
(太原师范学院 音乐系, 山西 太原 030012)
中国声乐艺术发展至今,形成了多种唱法:中国传统唱法、中国各地域形成的具有民族特点的唱法、西洋唱法、中西结合歌唱方法、地域特点鲜明的通俗唱法等等。对于声乐的分类,我国音乐界众说纷纭,存在着许多争论。笔者认为,声乐是歌唱学科的总称,在每一个学科或专业内都有较为详细的分工和名称的细目,比如音乐学,其分支包含着音乐理论、声乐和器乐(表演艺术),目前将新增学科“音乐医疗”也融入了音乐学理论课程之中。这些足以说明,分类是为了在同类专业中有所区分和界定,有利于专业归纳、管理和学习。分类学的基本步骤包括区分和鉴定分类单元,确定单元等级和建立分类体系。划分声乐类别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一、分类是声乐庞杂体系的需要
声乐艺术起源于原始社会,经过了数千年的发展,早已形成了世界性的庞大体系。世界声乐歌唱庞杂多样,是由于地域的特点所致。就中国声乐歌唱艺术来讲,56个民族就有56个地方特色,比如藏族歌唱特色、蒙古族歌唱特色、苗族歌唱特色、汉族的西北部歌唱特色、南方小调歌唱特色等等,形成了各个区域歌唱风格特点。当世界声乐艺术引进中国时,又出现了西方的歌唱特点,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西洋唱法。西洋唱法的融入又形成了纯西洋唱法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唱法等。通俗歌曲也一样,邓丽君歌曲的引入曾一度形成了潮流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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