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哲学“改变世界”性质的异议
2012-08-15朱鲁子
朱鲁子
(南开大学 哲学院, 天津 300071)
马克思哲学的性质是“改变世界”,这在我国哲学理论界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写进哲学教科书的常识,是一个没有任何异议的共识。笔者认为,如果我们不迷信,不自欺,就会发现这种常识与共识是有问题的。我国哲学理论界之所以把马克思哲学的性质视为“改变世界”,根源在于对马克思1845年写成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中“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61一句的错误解读。
一、解释世界:哲学的基本和普遍功能
哲学作为世界观的学问,解释世界是它的一个基本的、普遍的功能,所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的前半句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但马克思并未就此止步,而是紧接着说出了后半句——“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我们首先看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的汉语译文有没有问题:
1.德文版
Die Philosophen haben die Welt nur verschieden interpretiert;es kommtaber daraufan,sie zu verändern.
词义:
Philosophen:名词复数,意思为“哲学家们”。
Welt:世界。
nur:副词,意思为“只,仅;只不过”。
vershieden:形容词,意思为“不同的”,修饰动词“interpretieren”。interpretieren:动词,意思为“(用语言或艺术)解说,阐明,说明”。
es kommt auf an:固定词组,意思为“取决于……;全看……而定;重要的是……”。
aber:连词,意思为“但是”。
verändern:动词,意思为“改变”。
句子可直译为:哲学家们只是不同地解释、说明这个世界,但是,重要的是,去改变这个世界。
2.英文版
The philosophers have only interpreted the world,in various ways;the point is to change it.
英文译文与德文版较为接近,添加了短语“in various ways”,意思为“以不同的方式”,句子的解释在整体上应与德文版一致。
上述考察表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的汉语译文没有任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