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自然崇拜观刍议:《尚书正义》之自然观解读
2012-08-15郭二英程天宇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关键词:人类
郭二英,程天宇
(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 江苏 扬州 225002)
尧舜时代距今已然久远,整个社会状况是何种情形无从考证,只能从散见于民间的稗官野史窥见一斑。唐初,孔颖达等奉诏撰写的《尚书正义》一书对尧舜时代作了推测性的描绘,反复阐述天人之道和以天道治民众的思想。英国哲学思想家斯宾诺莎就认为“神”即自然,神存在于自然之中,自然是神性、理性与人性的三位一体。[1]87-90人们从对自然的恐惧到对自然的崇拜正是当时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变迁的一个缩影,从中可以管窥尧舜时代的整个社会面貌。此书的编纂在当时虽有借史喻今之意味,但其中所涉及的“天人合一”的自然理念,依然值得我们思考与借鉴。
一、尧舜自然崇拜之表现
(一)政治之祭拜
尧舜政治对自然的崇拜更多地表现在尧舜帝继位之初对各路天神的祭拜。如:“……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六宗”晋王肃等认为是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禋”为祭祀,《尚书正义》解注:“禋祭于六宗等尊卑之神,望祭于名山,大川、五岳、四读,而又遍祭于山川、丘陵、坟衍古之圣贤之群神,以告己之受禅也。”[2]76-77舜继帝位后,对寒暑、日月、水旱、山川等自然之物尊崇为不同的神,以祭拜诸神之礼,祈求消灾弥祸。如:“禡”表示军旅需要携带神主弥;“禜”表示军队驻扎之地需要祭礼;“雩”、“弥”表示祈雨消灾需要祭祀等,更以“秬鬯”、“卣”、“饩”、“粢”、“笾豆”等来表示各种特殊祭祀器皿及食物。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对各种自然事物不仅要行敬祭之礼,国家举行各种活动时更要对自然界行集体祭拜之礼且根据祭拜的性质决定使用何种器皿和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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