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思考与建议——以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培养为例
2012-08-15韩文生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2年2期
韩文生
自 1995 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以来,经过试点培养,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培养经验。在此基础上,2009年开始了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工作,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于当年开始了这项培养工作。当时,由于时间紧,招生工作很仓促。学生在校期间,各项培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第一届毕业生已于 2011 年 7 月离校,就业状况良好。下面就以我校为例,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教育工作进行思考、分析,以期对以后的培养管理工作有所裨益。
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现状
将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做一个简单的划分,可以分为招生、培养、就业三个部分。
首先,在招生生源上,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生生源专业多种多样。我校作为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具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大学,对全国各地期望学习法律的学子来说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每年,我校都以高分招收数百名法律硕士专业学生。他们大学专业横跨文理工,学习地域分布大江南北,以 2011 级为例:(1)性别: 2011 级新生录取总人数为 361 人,其中男生 112 人,女生 249 人,男女比例约 1:2.2,女生人数比例远超男生,这一比例法硕(法学)比法硕(非法学)更大;(2)专业:非法学专业 250 人(男生 83 人、女生 167 人),法学专业总人数 111 人(男生 29 人、女生 82 人);(3)应、往届统计: 361 名新生中有 294 名为应届毕业生,其余 67 名为往届毕业生,在往届毕业生中有工作经验的为 36 人;(4)地区划分:华北地区 57 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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