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预测巨大胎儿的相关因素临床分析
2012-07-20张瑞青史惠蓉
河南医学研究 2012年3期
张瑞青,史惠蓉
(1.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妇产科 河南郑州 450052;2.郑州市中医院妇产科 河南郑州 450007)
根据国际规定,新生胎儿体重如果达到或超过4 000 g者称为巨大胎儿。近年因营养过度而致巨大胎儿的发生有逐年增加趋势。即使美国等发达国家,婴儿体重也尽量控制在3 400 g左右。如果检查发现胎儿超重,医生还会采用相关手段干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巨大胎儿发生率7%左右[1],且还在逐年上升;3 500g以上的偏重新生儿更是越来越普遍。宝宝体重超标,对母婴都不好。对新生儿来说,体重超标是肥胖、冠心病、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的基础条件,巨大儿成年后,患这些疾病的风险是正常新生儿的4~5倍。医学研究还证明,部分巨大儿长大后,智力、体质及抵抗力都不及体重正常的宝宝。对妈妈来说,宝宝个头太大,常需实施剖宫产终止妊娠,术后易引发伤口感染、腹腔粘连、子宫内膜异位;巨大儿造成的难产死亡率也高于体重正常儿顺产死亡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1年1月至12月在郑州市中医院分娩总数3 434例,巨大儿258例,发生率7.51%,将这258例巨大儿的孕妇作为观察组,另外选取同期分娩的258例体重正常儿的孕妇作为对照组。
1.2 研究方法 回顾性对比分析对照组孕妇和观察组孕妇的并发症、分娩方式、B超结果、身高、年龄、腹围、宫高、孕期增长体重、胎次。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两组孕妇孕期增重、宫高腹围之和、身高及新生儿体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1。
表1 观察组与对照组临床特征比较(n=258,±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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