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教”与“学”的和谐统一
2012-04-29李万进
甘肃教育 2012年17期
李万进
〔关键词〕 数学教学;教授;学习;统一
〔中图分类号〕 G63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2)17—0043—01
《数学课程标准》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提出了初中数学课程的具体目标,明确把“过程与方法”作为课程目标的一个重要层面,这一目标涵盖了“教”与“学”两个方面。就教师的“教”而言,教师不仅要给学生传授数学知识,更重要的是要传授数学思想和方法,给予学生学习策略和方法上的指导;就学生的“学”而言,主要是让学生学会学习,获得知识,提高能力。
所以,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笔者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个性和实际情况,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扬长避短,满足各层次学生的需求,激发他们的探求欲望,发展他们的个性思维,以三维目标为依据,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力争达到“教”与“学”的和谐统一。下面笔者就对这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作一浅析:
激发探求欲望,巩固基础知识
数学的学习是枯燥和乏味的,有部分学生因为数学学科固有的枯燥、无趣、抽象、乏味而产生消极、懈怠情绪,上课的积极性不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不踊跃,有严重的偏科现象。为了激发他们探求知识的欲望,我在教学中充分利用教科书中提供的有趣而富有数学含义的实际问题或引用真实的数据、图片,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采用“从生活中提炼激发”、“从疑点设置中激发”、“从趣味中激发”等方法创设学习情境。如,我在教学“勾股定理”一课时,以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发现直角三角形三边数量关系的小故事来激趣入题,让学生产生强烈的探究、学习的内驱力,把原来被动的“要我学”变为积极的“我要学”,由此达到巩固基础知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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