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
2010-12-21叶志凯
学理论·下 2010年11期
关键词:基本原则
叶志凯
摘要:目前,介于立法、司法等方面因素,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规范而有效的制度程序远未建立,还不能真正发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功效需,要根据我国民事检察监督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执行的运行规律加以分析思考,逐步加以完善。
关键词: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基本原则;运行规律
中图分类号:DF83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33-0182-02
民事执行是保障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重要手段,它关系到当事人被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及其他有权机构确认的权利能否顺利实现,国家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能否得以维护。故规范民事执行权的运行,建立高效、公正的民事执行机制,在国家法律和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拟从监督的角度出发,对民事执行进行检察监督制度构建提出相关的建议,以供探讨。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原则
我国民事检察制度是在民事诉讼制度背景中运行的,民事检察制度理应遵循民事诉讼原则。与此同时,民事检察制度也是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诉讼监督的本质属性,民事检察制度有其自身特有的制度运行规律。因此,民事检察制度除了遵守民事诉讼原则外,还应遵循自身所特有的原则。
(一)全面监督原则
民事检察监督应为全方位的监督,监督的对象包括法院和诉讼当事人,监督的方式包括提诉监督、参诉监督、抗诉监督、执行监督。设立民事检察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法院及诉讼当事人有违司法公正的行为可能存在于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而不只限于裁判发生效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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