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2009-08-21江丽
经济师 2009年7期
关键词:存在问题
江 丽
摘 要:文章详细分析了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我国出口退税机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出口退税 存在问题 改革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7-174-02
一、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出口退税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出口退税的目的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竞争,避免因进口国征税造成出口商品双重税赋,以提高出口商品竞争优势,从而促进该国家或地区的对外贸易。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出口退税政策变动过于频繁,调整幅度过大。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对新税制条件下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或免税作出了规定。在上述管理办法出台后的一段时间内,又多次对其进行补充、修改、调整,包括1995年、1996年两次调低退税率和1998年、1999年七次调高退税率,修改退税单证、退税期限等具体规定。在2005年,地方政府的分担比例由25%骤降至7.5%,这对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有好处,但如果中央财政的收支状况与出口形势发生变化, 这一政策又需再调整。
出口退税率的频繁调整实际上是政府在财政负担能力与出口增长之间“相机抉择”的结果。政策变换太频繁,有可能使地方政府产生一种心理预期,从而造成地方政府在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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