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独立责任的具体形态
2009-07-05王宇王茜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22期
王 宇 王 茜
摘 要:对经济法责任的研究,特别是对经济法独立责任的具体形态的研究,有利于经济法理论提高自身的自足性和系统化,有利于解决经济法法制实践中的可诉性和责任承担形式问题,也便于对经济利益的保护。
关键词:经济法;独立责任;构建
中图分类号:D91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25102お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自其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根本价值取向。从现在日益增长的经济事态来看,人们对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烈,但是具体如何保护,很多人却不知如何操作。法律制度要实现其在社会中维持秩序的功能,不能没有可强制实施的惩罚手段,即法律责任。经济法的研究不能回避经济法责任的问题。对经济法责任的研究,特别是对经济法独立责任的具体形态的研究,有利于经济法理论提高自身的自足性和系统化,有利于解决经济法法制实践中的可诉性和责任承担形式问题,也便于对经济利益的保护。
1 经济法责任具体形态的基础限定
对于经济法责任的定义,很多学者都认同:经济法责任或称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上的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规定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也有学者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指出法律责任是法律主体基于其违反法律义务而产生的第二义务。而哈特和凯尔森则指出,法律责任应该定义为“惩罚”或者“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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