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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若干问题

2008-04-24

人民教育 2008年19期
关键词:教师职业师德职业道德

最近,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为帮助大家了解有关情况,日前《人民教育》杂志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同志。

问:请您谈谈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并颁发《规范》?

答:《规范》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背景下修订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5、1991、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及时修订《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去年8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国广大教师提出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四点殷切希望。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师德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任务和要求。

今年9月8日,教育部周济部長在学习贯彻《规范》座谈会上指出,修订颁发《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总书记“8·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根本性转变,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的伟大使命。在教育事业飞速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有学上、有书读”,而且进一步要求“上好学、读好书”。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对教师队伍师德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当前,全国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在这个时候修订颁发《规范》,对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英模教师学习,以英模教师为榜样,模范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的内容、方式、手段等,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此次修订颁发《规范》,在推进师德针对性和规范化方面作出了新的努力。

修订颁发《规范》,也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有效措施。师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和支持。此次修订颁发《规范》,我们充分拓展渠道,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参与热情,充分汇集全社会的智慧力量,创造了一个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广泛参与师德建设的格局,必将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发挥重要的作用。

问:请问《规范》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能否介绍一下《规范》修订的过程?

答: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此次修订工作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基本经验,汲取了原《规范》中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本质的基本要求,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将优秀师德传统与时代要求有机结合。

三是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规范》修订从教师队伍现状和实际出发,面向全体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基本要求,使之成为每位教师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同时,又提出了体现时代精神的新的倡导性要求。

四是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从教师职业道德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若干禁行性规定。《规范》提出的要求尽量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重“他律”、贵“自律”。新《规范》在注重“他律”的同时,强调“自律”,倡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从“他律”走向“自律”是师德建设的最终目的。

《规范》修订工作从2004年开始。为了保证《规范》修订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教育部与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组织力量,在原《规范》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规范》修订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组织专家论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6月25日到7月底,通过报纸和网络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让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共同讨论、共同完善。从反馈意见看,在“总体评价”一栏中,选择“非常合理”、“合理”和“基本合理”的比例占到95.9%,其中选择“非常合理”的比例达54.4%。对各条的评价,选择“非常合理”、“合理”和“基本合理”的比例均在90%以上,其中认为“非常合理”的比例均超过半数。可以看出,《规范》征求意见稿得到了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较高程度的认同。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规范》又做了认真修改,于9月1日正式颁布。

问:请介绍一下《规范》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新《规范》基本内容有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第一条是“爱国守法”。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第二条是“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第三条是“关爱学生”。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第四条是“教书育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是“为人师表”。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的意义。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第六條是“终身学习”。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问: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规范》?

答:《规范》的基本内容是在继承优秀师德传统的基础上,根据教师职业特定的责任与义务做出的,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最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规范》的许多内容是《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具体化。但《规范》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是教师行业性的纪律,是倡导性的要求,同时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现实性。如新《规范》中写入“保护学生安全”,这是由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弱的儿童和少年。对于未成年人群体,教师应当负有保护的必要责任。《教师法》在教师义务有关条款中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学生安全”是教师职责和义务的应有之义。对此,世界各国也有类似规定。但“保护学生安全”也并非意味着教师承担无限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境和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具体界定。

《规范》中的禁行规定性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而提出的,如“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但禁行规定性也并非包括了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教师对此表示赞成。一个阶段提出一些阶段性的、可操作的、具体化的要求,能够使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明确要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问:当前,如何贯彻落实《规范》?

答:颁布新《规范》,对于促进师德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规范》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做好学习贯彻《规范》工作。

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规范》。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要改进创新学习方式,增强时代感和实效性,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生活,使广大教师对新《规范》积极认同,入耳、入脑、入心。要将《规范》的学习列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二要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闻媒体尤其是教育媒体,要结合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广泛深入宣传新《规范》颁布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贯彻《规范》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声势,努力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规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要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办法。各地政府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贯彻实施新《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贯彻《规范》与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相结合。要采取切实措施,把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作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查内容。

问:贯彻落实《规范》需要强调什么问题?

答:一是要与教师队伍整体建设相结合。加强师德建设的根本目的是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在把师德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同时,需要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师培养模式创新、加大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表彰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是要多方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师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贯彻落实《规范》也需要多方整体参与,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齐抓共管、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社会有效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将师德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要把贯彻落实《规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校领导要亲自抓,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会和共青团等要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作用,积极推进师德建设。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弘扬先进典型,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三是要在“实”字上下功夫。贯彻落实《规范》要认真,须具体。要制定实实在在的实施办法,形成制度、完善机制。要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规范》作为师德建设的工作文件,尽管有较强的规范性、可操作性,但作为全国性文件还是比较宏观、提纲挈领的。各地要根据《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出既有具体目标、又有落实措施的贯彻意见;要注意引导学校通过制定和完善教师守则,把《规范》提出的原则要求和主要内容,落实到教师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要总结推出先进典型,促进师德建设稳步向前发展。

四要强调自律。学习贯彻《规范》重在实践,重在自律,重在行动。广大中小学教师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于律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自觉践行师德规范,自重、自律、自省、自强,把良好的师德风尚内化为自觉行为。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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