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变迁与改革出路*

2015-02-20胡梅玲

关键词:利润分配国有企业改革

胡梅玲

(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08)



·经济研究·

论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变迁与改革出路*

胡梅玲

(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08)

建国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以改革开放和2007年中央发布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为临界点,先后经历了三大改革历程。从60多年的变迁中,可以看出国企分红改革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在时代发展下,重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框架也有其必要性。但是,与此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阻力,如现行体制的障碍、利益集团的阻挠等。文章认为正确认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阻力,有利于从根本上突破改革的困境,寻找改革的正确出路,实现全民分红的目标。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变迁

一、引言

近年来,国有企业利润分配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追根溯源,国企问题贯穿于中国改革的绝大部分,且一直处于改革的核心地位。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而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是国企改革的关键因素,决定着国企改革的成功与否。国有企业利润分配问题是国企收益在政府、企业、社会三者之间的分配问题。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利润分配问题也逐渐显现,出现了更多更深层次的问题。因此,本文就国有企业利润分配若干问题提出思考,以期找到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的正确出路,促进全民发展。

关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的研究已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Louis Kuijs(2005)等从政府、企业、社会三维度分析,指出中国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有必要向国家分红,而其支出方向则由全国人大预算审批决定。[1]张立伟(2006)认为国企分红能够有效地抑制企业过度投资,同时通过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和减少国企留存资金能够实现扩大内需和防止资产泡沫的政策目标。[2]陈华、韩丽(2008)基于公平理论视角,借鉴国内外国企分红经验,提出应构建全民分红的国有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的政策建议。[3]李重华、李真男(2008)从效益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国企分红的管理主体与去向,认为效益是评价国企分红预算编制及支出的重要指标。[4]李静(2010)通过对国有企业与过度投资、在职消费的实证分析,提出国企分红有利于抑制管理层代理问题。[5]陈少晖、朱珍(2011)以钢铁行业为例,分析了现行国有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构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必要性。[6]焦健(2014)等采用2009-2012年沪深两市中306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国企分红与过度投资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国企分红有利于抑制企业过度投资。[7]

以上大部分研究基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管理、支出方向以及影响效果方面,但是很少有研究结合到现行重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框架这一改革过程中的阻力。本文将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对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变迁并结合现行提出的重构国企分红比例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阻力进行思考,从而提出国企分红改革出路的政策建议。

二、我国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演变进程

(一)统收统支制(1949-1978年)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国有经济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认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是“父子关系”。国有企业仅仅是国家的“辛迪加”①中的生产单位。即所有的生产和销售都是先要上报计划,然后在获得批准后才安排生产与组织分配及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利润要全额上交,如果企业需要用钱,再由政府拨款补贴。此时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属于统收统支制。

(二)税利分流制(1978-2007年)

改革开放后,我国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先后经历了利润留成制、利改税制、含税承包责任制和税利分流制。在这一阶段过程中,首先允许国有企业保留并自主支配一定部分的利润,但这种分配制也导致了政府财政收入的下滑。之后政府通过税收的法律形式将其固定下来,税后利润由企业自行安排。但是这并没有改变企业的经营机制,激发企业的活力。此后,国家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确定了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同时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1993年中央决定全面实行“税利分流、税前还贷、税后分红”的税利分流制。在这一时期,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由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由企业负担,再加上国企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很多国有企业亏损。于是,国务院在《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中规定:“对1993年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不上缴的办法。”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税率从55%降到33%,我国停止国有企业利润上交,税后利润留给企业。自此,国有企业不再向国家上缴利润。

直到2007年,国有企业才恢复上缴利润。2007年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定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将按“适度、从低”原则,分三档上缴财政部,结束了国企13年未向国家上缴红利的历史。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五个行业的上缴标准为税后利润的10%;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3年内暂时不上缴;其余央企均按照5%的标准上缴。2007年以来,国有企业利润逐年攀升,但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比重却一直处在较低水平。据计算,2013年国企上缴利润仅占利润总额的5.36%。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在2020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至30%。

三、重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框架的原因分析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经历了60多年的变迁,很多人提出“为什么要对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进行改革”。从本质来看,制度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过渡,具有阶段性。基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分析,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改革到了关键时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期。在转型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更多的是要体现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责任,如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品、支持战略性新兴行业、支持国家国际竞争力的提升等。可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而国有企业利润分配问题则直接关系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因此,国企分红改革具有其必要性。

一方面,中国国企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中国不仅迅速拥有了全球市值最大的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也拥有了全球市值最大的石油企业,即中石油企业。但是,其财富的积累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对民营企业财富的挤压基础之上,造成了对民营企业的挤出效应,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出资的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应该向全社会分红。但是,直到目前为止,很多国有企业向国民分红的比例很少甚至不分红。这违背了市场经济“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因此,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二)确保国有资产资源配置效率提高

国企分红改革前,国有企业部分分红或者不分红,绝大部分的利润留存在企业,引发了企业过度投资,导致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很多国有大型企业又将目光瞄准了海外市场。据统计,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数量和金额都在逐渐上升,试图通过收购兼并快速迈进国际市场。其中,大型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是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主体。由于海外并购繁荣的背后潜藏着各种问题,如海外收购企业信息的不透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案例不胜枚举。但是,几乎没有相关人员为之承担责任,企业不断地将这种成本外部化和社会化,更是加大了企业海外并购的欲望,造成了国有资本大量流失。例如,2004年,作为中国四大汽车集团之一的国有企业上汽集团为了提升在国际汽车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惜斥资5亿美元收购韩国双龙汽车48.92%股份,成为最大股东。但是,由于缺乏海外投资经验以及国际性人才,上汽未能实现技术引进。2009年,韩国双龙破产,上汽在这5年间的损失近20亿元。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的提高将降低企业的现金流,这无疑也将会压制企业盲目投资的欲望,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鉴于此,国企分红改革对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ddPCR反应体系总体积为20 μL:ddPCR supermix(2×)10 μL,正反向引物(10 mM)各1 μL,探针(10 mM)0.5 μL,DNA 模板 2.5 μL,补水至 20 μL。将配置好的反应体系转移至微滴发生卡中,利用微滴发生器进行微滴生成。转移生成的微滴(约40 μL)至96孔PCR反应板,封膜,进行PCR反应。反应条件为:95 ℃ 5 min;94 ℃ 30 s,60 ℃ 1 min,40 个循环;98 ℃ 10 min;4 ℃保存反应产物。扩增结束后将96孔板置于微滴分析仪进行荧光测定和数据读取,采用Quanta Soft V软件分析实验数据。

(三)缩小收入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从宏观上来看,国企利益分配问题是国有企业利润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分配问题。据财政部发布的全国财政决算,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70.68亿元,而同年的国有企业利润为2.1万亿。不仅如此,上缴利润中的9成又返还给国企。国有企业利润分红作为国家的收入,说到底是全国人民的收入,应该由全民来分红。但是,绝大多数国人一直无法享受经济增长带来的福祉。某些国有上市公司高管的年薪高达1200万元,甚至更多。一些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也远远高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而且这种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这种“不和谐”的居民收入差距引来了越来越多的争议,引起民众的不满,由此而引发的社会危机也屡见不鲜。显而易见,如果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将很有可能引发社会危机,甚至可能造成政治危机。可见,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迫切性。

四、重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阻力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经历了60多年的历史变迁,自2007年国有企业结束13年不分红的历史,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进程一步步深入。但与此同时,在实施国企分红改革具体过程中依然困难重重。改革的主要阻力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现行体制的障碍

一方面,在改革方式上,中国采取的是一条渐进式改革的路线。每一步改革都要经过长时间的争论和反复才能最终突破传统理论观念的束缚而有所前进。由于国企改革的不彻底,新旧体制长期共存,导致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扭曲现象,加大了改革总成本,阻碍了改革的进程。另一方面,由于现行国资预算编制主体、程序、范围和内容的不清晰,导致了在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巨大争议。一个现实问题是,国有企业的红利是应该上缴给财政部,还是由国资委将其作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一部分自行管理?目前,两部委对于国资预算均自持己见。虽然国企分红基本达成了普遍共识,但对于是否所有国企都需要分红,国企应该向哪个部门上缴红利,以及如何运用这些分红的争议极大地阻碍了改革的发展。可见,重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进展缓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行体制上的障碍。

(二)利益集团的阻挠

在转型市场经济中,很容易就会出现利益集团,这也是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中的关键阻力。那些处在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体制内的员工、大型国企内部的经理人群等构成了强势精英集团。在国企收益基数不变情况下,国企分红上缴比例增大自然而然地就会减少企业的留存利润,从而影响到企业内部人员的利益。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分析,利益集团必然会极力反对国企分红改革。一方面,他们认为,一直以来国有企业都是遵循着“利润作为国家投资留存在企业内部,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的模式,不能接受国有企业利润分配上缴的制度。这种长期的发展模式使得国有企业形成一种观念,即国有资产是他们经营积累起来的,现在却要他们上缴,阻力不言而喻,更不要说再提高国企分红上缴比例了。另一方面,利益集团们会提出“经理人如果把过多的关注放在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上,平衡各方利益会导致有限的资源过度分散,降低了企业经营的效率,同时也会损害股东利益”的反对理由。这种强势利益集团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的改革进程。

五、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的出路

国企分红改革有着历史的必然性,即便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种种阻力。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不断全面深化改革。因此,必须要突破改革困境,找到正确的改革出路。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一)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打破新旧体制长期共存的困境,为国企分红改革创造有利的基础条件。一方面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国有企业必须要及时准确地披露企业的会计信息,使国有企业收益公开透明,这也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民众的权利,同时要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结合,减少国有企业收益的无谓损失。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国资预算编制和控制。首先是要确定国资预算编制的主体,在国企分红收益最优化原则下,确立国企分红收益的管理主体。其次是要构建一套分红指标的参考依据。例如,对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分红比例,而对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可适当减少甚至是不需要国企分红。国企分红比例的范围还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特点,制定合适的国企分红比例,在保证国企顺利运营的同时实现国企分红的最优化。

(二)支出向民生倾斜

国有企业向国家分红,其实质是收入的再分配。因此,要发挥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一是要充实社保基金。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极端缺乏。但是据统计,2012年用于补充社保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也只占全部支出的1.85%,可见,我国的社保基金面临着严峻挑战。这与公众对国企红利分配所寄予的殷殷期望以及国有企业应造福民众的追求还有很长一段距离。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能够减少居民在相关领域的资金支出,对于调节收入分配失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二是要增加公共事业支出。当前,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存在众多不平等问题,国企分红支出在公共福利性领域倾斜有利于赢得民心,从而推动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进一步实现国企分红的社会化。

(三)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必然会触动利益集团,这就需要政府的强制介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为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必须要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来约束国有企业,保证国企分红收缴工作顺利实施,并确保将分红落实到社会民生方面,让每个中国人都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实现全民分红。因此,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国企分红政策顺利实施。

一是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于有良好资信的国有企业给予适当的激励奖励,而对于那些不及时、不足额上缴分红的国有企业采取降薪、罚款等处罚方式,防范“内部人控制”现象,提高国企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国企分红收益最优化。二是要制度创新。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中存在着多层次、复杂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公平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利用不同的治理机制来激励和约束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协调好不同的利益关系。三是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据亚洲开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方面的支出仅占GDP的6%,而发达国家该比重达到了28%。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保支出等有利于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健全的法律制度必定对利益集团有所约束,鉴于此,下定决心改革就要敢于触动利益集团,从根本上加快深化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

六、结语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内容涉及到多个方面,本文就国企分红的若干问题提出思考,随着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国企分红也将涉及到更多更深层次的问题,这仍需更深入的研究,笔者也将就此对国企分红改革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注释:

①辛迪加:法语syndicat音译,是垄断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

[1]Louis Kuijs,Willian Mako,张春霖.国企分红:分多少?分给谁?[J].中国投资,2006(4).

[2]张立伟.国企分红有更为紧迫的理由[EB/OL].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20060923/00332940258.shtml/2006-09-23.

[3]陈华,韩丽.基于公平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问题研究[J].理论与现代化,2008(3):58-61.

[4]李重华,李真男.国企分红纳入国家财政预算问题研究[J].经济经纬,2008(5):129-131.

[5]李静.国企分红效果分析与检验[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0.

[6]陈少晖,朱珍.国有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建构——以钢铁行业为例[J].东南学术,2011(6):104-115.

[7]焦健,刘国银,张琛,于志军.国企分红、过度投资与企业绩效——基于沪深两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分析[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4(4):104-112.

[8]杨波.谨防海外并购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J].宏观经济研究,2014(10):3-7.

Research on Issue of Distributing Profits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HU Meiling

(School of Economics,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108)

With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cy and the publication about the management of capital gain in centr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distribution of profits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has experienced three major reforms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From the changes,we can understand that the distribution of profits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is inevitable.Unde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it is necessary to reconstruct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frame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At the same time,it is confronted with great resistances,such as the obstruction of the current system and the interest groups.This paper thinks that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resistance existed in the reform process can help to break the dilemma of reform,and to find the way out and finally achieve the goal that distribution of profits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among the whole people.

state-owned enterprise;distribution of profits;reform

2015-03-11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企红利征缴比例倍增目标下的国资预算支出民生化研究”(项目编号:14AGL007);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共资源收益合理共享视角下的国有企业红利分配研究”(项目编号:13CGL024);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民生财政导向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与绩效评价研究”(项目编号:13YJA630007)。

胡梅玲(1990-),女,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F276.1

A

1004-342(2015)03-21-05

猜你喜欢

利润分配国有企业改革
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思考
国有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探讨
如何做好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引领工作
改革之路
改革备忘
改革创新(二)
零售商占主导地位的供应链利润分配研究
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思考
北京市食品供应链利润分配分析--基于质量检测服务外包模式
昆仑万维:“10转增30”破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