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机构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性缺失与重构研究
2025-08-03陈静罗琴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25年4期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7640(2025)04-0068-11
一、问题提出
2023年2月,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提出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并要求省、市、区县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部门。1这一举措旨在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实践证明,专业社会工作通过精准服务、资源链接、矛盾调解、多元协同等多重优势的发挥,显著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承载的平台,社工机构参与社区治理受到高度重视和期待。社工机构作为社区治理的新型主体,能够在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2社工机构要有效发挥这一主体作用,就必须具备主体性。海德格尔认为,主体性建构了主体,是主体之所以为主体的依据和条件。3可以说,主体性是社工机构有效发挥组织功能的前提和基础。然而,已有研究表明,社工机构在社区治理中面临主体性困境。费梅苹认为,在基层治理中,社工机构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容易成为一种行政主导关系,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受到影响。4李倍倍发现,社工机构面临专业价值弱化、项目目标偏离、专业本质迷失等主体性困境。[5]侯志阳发现,社工机构与居委会之间呈现冲突与合作并存的特征,居委会处于权力上位,支配社工机构,社工机构在“使命\"与“活命\"的选择中挣扎。[6]许小玲认为,社工机构行动的“资源导向\"生存逻辑致使社工机构性质变异和目标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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