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典籍中的孝文化表达及其思想政治教育启示
2024-01-21张番红芦彦琴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文化
张番红,芦彦琴
(甘肃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倡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1],为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旨在着力引导青年一代自觉担当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也是新时代增进亲人相亲相爱,彰显讲仁爱崇正义、树新风化新人的伦理规范与道德精神。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的孝是我国古代社会伦理观念和社会政治的逻辑起始,孝在中国文化中始终占有极其特殊的地位,对于中华民族繁衍不息、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向性。
一、我国传统孝文化研究述评
文化是民族的血液和灵魂。正所谓,文化兴,则国家兴;文化强,则国家强。自古以来,中华传统孝文化始终受到人民尊崇,可以说,“孝”字贯穿我国五千年文明史。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核心观念的“孝”最早见于殷商时期的甲骨文。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从语源学意义上的释义为,善事父母者谓“孝”。作为会意字的“孝”,上为“老”、下为“子”,形似孩子搀扶龙钟的老人状态,其初始含义指向作为晚辈的子女尽心竭力扶持陪伴和奉养父母亲人,据而引申为长辈尊亲去世后晚辈要遵守的守孝礼俗[2]。以孝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表征中华民族精神的根和魂,彰显为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最深厚的精神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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