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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性服务体系探索

2022-04-05吴莹张雪王瀚卿

东疆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居家养老

吴莹 张雪 王瀚卿

[摘要]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居家养老服务由“十三五”规划中的基础功能转变为责任主体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日本是目前世界上人口平均寿命最长、高龄化水平最高的社会福利型发达国家。日本在应对人口总数逐年减少、老年人口高龄化的社会现状时,通过制度先行的方法,制定了完善的社会保障系统,建立了完整的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实现了老年人在原有生活区域内,全方位养老服务的理想生活目标。日本养老的成功经验与模式对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社会的到来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 中国城市;居家养老;老龄社会;日本社区;社区综合支援中心

[中图分类号] C9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007(2022)01-026-09

[收稿日期] 2021-01-06

[作者简介] 1.吴莹,女,博士,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养老服务与管理、家政与社会发展领域;2.张雪,女,吉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养老服务与管理;3.王瀚卿,吉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养老服务与管理、农村发展。(长春 130118)

在国家的“十四五”规划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首次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地位,这不仅意味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更直接暗示了未来养老产业发展的巨大潜力。2000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标志着中国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2019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约1.76亿,占总人口的12.5%;2020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约1.91亿,占总人口的13.5%,中国平均预期寿命为77.3岁。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2021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4%,已由老龄化社会进入老龄社会;2028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预计将超总人口的20%,将由老龄社会步入超老龄化社会。

日本的人口形势更不乐观,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世界卫生统计》报告显示,1970年,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7%,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1995年,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4%,即由老龄化社会步入老龄社會;2007年,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21%,日本正式步入超老龄化社会;而2018年,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3558万人,占总人口的28.3%,已进入深度老龄社会;2020年,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3619万人,占总人口的28.8%。日本人口总数正在减少,呈现出老年人口高龄化特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影响表现为人口平均寿命延长,也间接证明了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日本是世界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也是世界人口中最长寿的国家[1]。

据日本内阁府《令和3年版少子化对策白皮书》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年10月1日,日本人口的总数约为1.2571亿人,日本人口已经开始逐年减少,按照现在的情况推算,2053年,日本总人口将减少到9924万人,2065年日本的总人口数将会减少到8808万人。2020年,75岁及以上老年人所占比例为14.9%,预计到2065年,将达到25.5%。[2]

由以上数据可以发现,虽然目前中国老龄化严重程度低于日本,但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数量已远超日本总人口的数量。综上所述,目前中国的人口结构优于日本的人口结构,老龄化程度低于日本,但未来的发展趋势并非如此,中国老龄化程度发展迅速,日本经过37年才逐步走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据预测中国仅仅通过28年就将迈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但什么才是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秘密武器呢?答案就是养老服务行业的优化改革。日本用了近50年的时间进行养老服务探索与研究,对于共处东亚文化圈的中国也存在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启示。日本的养老服务行业本身是法律制度先于机构与社会化服务。日本以构建地域综合照护体系为方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一方面缓解了快速老龄化所导致的财政支出压力,另一方面又能延长老年人在家中有尊严的养老,是较为理想的养老模式,[3](98~104)日本早就推出了介护保险法以保证养老行业的蓬勃发展,并且提出了以预防为核心,协同合作为方法,健康为目的,服务个体、家庭、社区、机构和政府等多元主体在自助、互助、公助和共助四个层面协同合作,促进健康老龄化社会的实现[4](71~75)。

在日本法律与政策实行的同时,武川正吾[5](69~76)提出了地域福利理论,提前实现了日本养老行业的去机构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并融入永田干夫提出的居家福利理论,完成了社区养老的基本条件。进而在日本社区中形成护理、医疗、保健、援助、居住五要素的养老模式。这一阶段的日本社区养老,不仅拥有成熟的养老模式,更具有完善的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周期循环评估机制,以介护保险制度作为老年人的支付手段,发挥志愿者、社会团体和非盈利组织的作用,在传统儒家文化影响下,树立了以维护老年人尊严为先、自立支援为主、多方协同参与于一体的理念,并最终构建了最适合当地的养老服务体系。

相比于日本,中国的养老产业则仍然徘徊在市场化阶段,除了主流的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运营的养老院以外,居家养老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社区养老种类不齐全,养老机构入住率得不到保证。

以养老的经济来源为划分标准,我国的养老方式可以分为居家养老、社会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以养老支持力为划分标准,养老方式可以分为居家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6](74)。穆光宗认为,我国目前不存在单一的养老模式,更多的是两种或三种养老模式的混合[7](31~38)。本文力图借鉴日本关于养老模式探索的先进经验来应对我国的老龄化问题。

日本国民对医疗和护理的需求随着高龄化社会的到来而进一步加深。为此,日本努力构建一个全面的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以维护高龄老年人的尊严和支持其独立生活,让他们能够尽可能地在自己熟悉的社区内继续生活,直到生命结束。

日本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地域包括ケアシステム)①,是住房、医疗、护理、预防和生活支援五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即便高龄老人处在急需护理的情况下,也能够在他们习惯居住的环境内继续自己的生活。2012财政年度(第三期)的社区综合护理研究小组,从社区角度出发,提出了“自助、互助、共助和公助”的概念,他们将这一概念应用于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中,确保各社区资源的平衡与建立。“自助”是自己支撑自己的生活,除了维持原有的生活方式之外,通过购买市场服务来提升自己生活的方式。“互助”是一种社区功能的体现,在不同市场的生活空间中相互支持,如家庭和社区之间的相互支持。“共助”是指通过护理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形成连带制度化(护理一体化)的相互支持机制。“公助”是包括以公费为财政支出的公共福利服务等。

关于社区综合护理体系的描述,以下这张花盆图(如图1)展示了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的五个组成部分(住房、医疗保健、护理、预防和生活支助),这几个部分互相联结,形成一个整体,建构了“一体化医护(一体的なケア)”②体系。

首先,最应该重视本人的选择,将本人和家人如何做好精神慰藉作为继续在社区生活的基础,此称作盘子。将作为生活基础的“住所”比作花盆,将护理预防和生活援助比作泥土,将作为专业服务的“医疗和护理”“护理和康复”“保健和福祉”比作叶子。

护理预防和生活援助由当地不同的主体提供,使土壤储存了大量的养分,并与专业人员有效地相关联,以帮助老人实现有尊严的自我生活。

从2015年开始,在长期护理预防和日常生活援助综合项目的实施中,日本政府将需要援助的个人纳入了长期护理预防的政策中,并将长期护理预防与日常生活援助相结合,转向由社区居民和专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长期护理预防的政策。

此外人口高龄化存在着区域差异性,例如,75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在大都市会出现激增的状况,而在小城镇的增长速度缓慢。因此,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需要由市乡村和市政当局作为保险人根据当地社区的特點,以当地社区的自主性和主体性为基础,建立一套适合当地发展需求的系统。

日本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以一定的地域为服务范围(以中学校区为一个地域单位),在该区域内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养老、照护服务。

于2015年修订的介护保险制度修改法案中,日本政府不仅正式提出了建立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还作出了如下补充:充实社区支援服务,推广居家医疗、护理预防合作机制,定期举办社区综合照护服务研讨会;所有介护支出费用(包括上门介护服务)由市町村社区支援中心负责管理;促进服务类别的多元化、重点化和效率化,扩大服务供给方的范围,如非盈利组织、合作组织、民营企业、志愿者等;规定特殊介护养老机构的入住等级在3级以上,并进一步发挥社区养老功能的作用[9](66~70)。

为了应对2025年的变化,市政当局将通过制定和实施每三年一次的介护保险制度项目规划,将基于社区的自主性和主体性,建立符合社区特点的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见图2)

《介护保险法》第115条45款规定,社区综合支援中心(地域包括支援センター)是“为社区内居民保持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定提供必要的帮助,提高保健医疗水平、推动综合福祉支援为目的建立的机构”。[9](108)

2006年4月,为了应对老年人口高峰期,日本修改了《介护保险法》,设立“社区综合支援中心”。[9](108)该中心就是为了能够让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居住地安心地生活,并且得到多层次的支援服务,实现综合型可持续的社区综合护理。(见图3)

“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的建立主要是由市乡村负责,各市乡村根据本地区发展规模将设立若干个“社区综合支援中心”,并委托给社会福祉法人、医疗法人、非赢利组织(NPO)法人运营管理,并由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社区居民等共同组建运用委员会协助中心顺利运转,而实现该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职能机构则是“社区综合支援中心”。

同时,建设“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离不开保健师、社会福祉士、照护管理主任以及照护管理专员等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团队。保健师负责护理预防服务,社会福祉士负责咨询及维权,照护管理主任及照护管理专员提供综合性的可持续照护服务,他们与社区内居住的居民一起构建了社区支持网络,实现个性化、多层次、可持续服务的协调工作。(见图4)

与此同时,社区综合支援中心的照护管理主任和照护管理专员,还承担社区内的护理服务人员的心理疏导、福利待遇反馈、休假制度等责任,以及家庭照护承担者的精神慰藉、护理技术指导、离职再就业的协调等。

截止到2019年4月,日本国内共设立了5221所社区综合支援中心(包含分支机构为7335所),[13]而社区综合支援中心成功创建了一个联动性极强的养老服务体系,以此为周边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在这个体系中,社区成功发挥了组织功能的联动作用,将社会化养老和居家养老成功对接,为日本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保障。同时,各个子系统的功能得以正常发挥和运转,没有发生断裂和脱节的现象,成功帮助日本探索出了一条养老服务的路径,养老机构通过在社区综合支援中心售卖服务,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社区承载了老年人的生活场地,实现了老年人在熟悉环境中有尊严地度过晚年生活的愿望。以社会学的视角分析,整个社区综合支援中心运转良好,功能齐全。各子系统之间有机协调,取长补短。由此可推断,社区综合支援是一个值得中国借鉴并实现的养老服务体系。

中国目前面临着养老服务力量分散的现状,养老机构、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各有自己的运营模式和运行方法,没有很好地建立起一个良好的综合体系支撑我国的养老服务。在老龄化加速的今天,构建一个协调、有效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框架是必要的。在我国,养老服务主要分为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两种模式,而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是其中主要的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之间能量分散,各自运行,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运行结构。由此,本文对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进行了调研分析。

(一)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在我国养老服务行业中扮演着社会化养老主力军的角色[7](31~38)。经过调研可知,目前我国养老机构中医疗保健设施齐全,服务队伍专业,服务水平高,可以满足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从市场角度出发,养老机构自身运营模式已经固定,一般以养老机构所在地为中心,以其覆盖范围为服务区域,为周边社区和街道内的老年人提供入户养老服务和机构入住服务。这两种服务模式是养老机构主要的营收项目,以此维系自身的收支平衡。在这两个项目中,养老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入住服务,养老机构占地面积大,这意味着更多的床位和入住率,入住率越高表明利润越高。养老机构作为市场类型的代表,是以盈利为目的而运营的,即便养老服务需要公益性质,但是市场本性是难以抹杀的。在市场体系中,养老机构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条件,老年群体的高需求量和政策导向都是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的有利条件。在市场广阔的前提下,养老机构的未来前景是光明的,肩负的责任是重大的[14]。

但我国的养老机构发展并不顺利。养老机构的发展局限于市场化道路,以盈利为导向,急于求成,没有形成稳定的目标群体,一味地追求扩大市场份额,导致养老机构忽视了目标群体的真正需求。养老机构不仅需要打破传统思想观念的界限和传统思想的桎梏,而且也需要借鉴新媒体的优势和长处,帮助机构扩大影响力。同时,品牌效应是这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机构需要形成品牌,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无论机构的规模大小,服务品质的高低,统一的高品质一方面是自己最好的证明,保障机构自身的声誉,另一方面高品质还可以吸引消费者进行购买服务。机构养老目前缺少最基本的法律制度保障,在责任归属上也缺少法律明确的界定,这对养老结构形成了不小的困难。在运营中,养老机构同样需要联动其他资源进行功能上的补充,联动社区、医院、政府等社会正式群体提供社会支持。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除医学人才外,多为40-50岁的从业人员,虽然他们经过了专业训练,但是缺少后备有生力量,我国养老机构需要更年轻的人来发展。此外,我国养老机构本身定位并不明确。经过调研发现,我国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虽然大多处于中上游水平,但是这并不能满足机构对于盈利需求的渴望,而且我国养老机构本身视野略显狭窄,目前只定位于机构服务和居家付费服务,并没有将养老事业作为最终追求。

第一,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中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支撑养老服务的独特地位。所有机构养老首先具备的是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的功能,高质量的服务是以专业团队的技术性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背景的,所以养老机构应该准确定位服务群体,也就是有需求的高龄老年群体,但是这部分群体支付能力稍弱,需要子女的帮助或政府的扶持。机构的盈利模式仅仅依靠入住率是远远不够的,故此扩大经营范围是大多数养老机构的首要选择。养老机构需要准确把握客户需求。新的康养、医养类型的养老机构提高了养老机构的运作效率,扩大了服务范围。这部分养老机构必然与目标群体产生联系,养老机构在自身运行中尽量汲取社区帮助,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以此提高效率,实现利润最大化。

第二,养老机构的目标是盈利,盈利的方式是通过售卖养老服务。所以这种体验式消费是需要消费者长时间沉浸或多次购买才能实现的。由此,养老机构的盈利模式不能比拟传统工业那样的一次性收入,养老机构应有次序地调动系统内部能力以实现盈利目标,无论是政府购买抑或是政策扶持都不是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模式,养老机构作为一个系统,应协调内部功能的匹配性,使入驻者和居家服务之间协调一致,不能出现断裂和脱节。

第三,养老机构需要整合社区、社会的正式的社会支持,同时也需要一些非正式力量的支持。养老机构并不是福利机构,在整个结构中,整合内外部资源是必要的,这是为了达成目标的必要手段。

(二)社区养老

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社区作为国家行政体系中的服务组织,在各地区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15](172~178)。随着社会进步不断加快,国家对于小政府的诉求也在提升,因此社区在人民生活内部的地位也在提高。社区不仅掌握辖区内的居民信息,也必须将上级政府的政策与要求扎实地落实到位,努力服务好辖区内的所有角色。在养老服务方面,对社区有养老需求的老人不仅承担着义务,更兼顾一份责任。目前,社区在养老方面仅仅发挥了支持和提供信息两方面作用。社区不仅是责任主体,更是服務主体,社区在养老服务中主要需要担任的是依托角色,帮助辖区内有需求的居民达成“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基本诉求。社区养老目前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社区主要负责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这与老人的需求相比是远远不够的。所以,社区的定位不仅仅是信息提供者,更应该将自己定位于依托角色,社区的优势在于掌握整个社区的资源,方便调配辖区内资源,优化社区内结构,发挥整体性力量,帮助社区养老进一步实现养老需求。社区作为社会与居民不可分割的纽带,主动将居民需求和市场力量进行有机整合,有效地提供养老服务。所以,社区在养老方面主动担任依托角色,扮演“两手托”的社区形象,上传下达的同时,将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需求整体对接,对辖区内老人的晚年生活进行整体性提升,这一方面可以缓解政府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养老机构的压力,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社区养老作为养老服务中社会养老中的一个环节,应主要发挥联动作用。目前,社区养老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方式固定、难以深度满足目标群体需求这三大问题。这三个问题被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很好地解决了,所以社区养老可以适当地转变角色,主动链接市场和家庭,以社区为载体,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由此可见,成立社区综合支援中心,可提供多元的居家服务内容,深入每家每户进行支援服务,直接有效地服务老年群体。

目前,社区养老是联动失调的,既没有发挥社区在深入民众群体的优势,也没有展现出机构养老的长处。养老服务在我国的地位日渐攀升,有效整合产业链和优化社区养老布局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同时,社区养老服务应打破地域隔阂,将养老服务作为一项民生服务运行。由此可以预见未来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模式,即社区将作为联动养老机构和居民养老的纽带,根据社区的资源,组建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深度入驻,根据老年群体的需求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从老年人群体来看,这样的服务中心既有专业性服务,又有政府的公信力作为担保,是非常可靠的。社区在服务中心发挥载体作用,有效整合社区资源,服务社区内老年群体,为他们可以安心度过晚年生活提供可靠保障。因此,综合支援服务中心是有必要实行的。

(三)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我国家庭目前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在“9073”的养老格局中,居家养老占据了90%,由此可见,居家养老在我国养老服务的重要地位,也奠定了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我国自封建社会以来,一直延续的养老模式是“抚养—赡养”模式,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的基本模式。由此可见,居家养老是我国大多数家庭的首选,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家庭规模的缩小,每个家庭要赡养4位老人,这给家庭增添了一份压力。居家养老的需求量是巨大的,但是由于市场定位不准确等原因,这部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所以居家养老的前景是广阔的。在我国的社会结构中,家庭是基础的社会细胞,但是近几年我国家庭日趋出现“421”结构,即一对夫妻赡养4位老人并且抚养1个孩子。这样的家庭结构并不稳定,结构压力推动着居家养老前进。所以居家养老的现状是供不应求。同时,孝文化和对机构的刻板印象在居家养老中也发挥着力量,有人认为把老人送进养老院是不孝的行为,养老院脏乱差等现实因素也加深了家庭对居家养老的选择。所以居家养老需求难以满足,供需程度不匹配。居家养老一直扮演着需求的角色,这个缺口不能仅仅通过机构养老实现,同时也需要社区发挥一定程度的作用,帮助养老服务深入居民群体中间,点对点的养老服务一方面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提高了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满意程度。所以供需匹配,有效整合是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最正确的选择。

居家养老不仅拥有广泛的受众群体,而且老年人对于家庭关怀的渴望也是其他养老模式难以弥补的。老年人本身受到了身体机能、文化因素、经济因素的困扰,在选择养老模式上受到了阻碍。而且崇尚节俭和对子女负责等思想的困扰也影响着老年人的主观选择。居家养老相比社会养老,经济上更节省,情感上可以得到满足,是理想的养老模式。很多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是因为对于熟悉环境的眷恋,故而选择了居家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虽然是理想的选择,但是居家养老对于部分老年人却不是最好的选择。居家养老首先受到了场地上的限制,对于康复、医疗等需求是居家养老不能满足的。而专业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则能满足这部分需求。此外,居家养老受到了来自社会力量的制约,家庭内部结构的不稳定都对居家养老环境产生了影响,所以居家养老不能仅限于家,更应该扩展到社区,发展到社会,这样才能使居家养老服务得到满足,专业性人才、专业化设备走进每家每户,才能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满足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需求。

我国目前养老服务处于分割的状态,虽然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运营的养老机构不在少数,但经营状态普遍不利。养老机构缺少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稳定的盈利模式,入住率不高和收费偏高是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16]社区养老由于缺少专业、固定的护理服务人员,难以保持持久的养老服务供给。居家养老囿于自身的困境,难以维系服务品质和专业的保健康养活动。三种养老模式各有利弊,但优势互补,养老机构具备优秀的人才队伍和先进的疗养仪器,社区养老深入老年群体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居家养老需求巨大。

由此可见,我国养老服务不应分裂开来,而应优势互补,以社区为载体,引入养老机构,满足居家养老的需求,搭建综合支援服务中心,可以提高机构入住率,满足养老机构的运营需求,在实现社会化养老的同时满足自我养老的需求。目前嵌入性养老机构在学界提及甚广,但嵌入程度和具体运营则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脱轨现象[17](49~61)。综合支援服务中心则可以避免这类问题的出现,养老机构在社区中服务老年群体,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服务两种基本模式以达到机构本身的目的。社区提供信息的同时,可整合内部资源,获得社会支持,居家养老则供需匹配,市场结构与社会结构得以互补,发挥结构功能的力量,所以综合我国目前情况,三者联动形成综合养老支援服务中心是有意义和有必要的。养老服务本身是一个灵活的框架体系,老年人作为被服务群体,有着巨大的需求体量[18](98~112)。市场、社会以及家庭都会根据自身的优势在不同程度上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但难以实现这个群体的全部所需。我们不妨将养老服务视作整体,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在这个结构内各自发挥自身的不同力量,结构内部的力量如果不加以调整,可能会将彼此的力量对冲抵消,例如,养老機构可能会覆盖社区养老的服务范围。所以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必须在这三种模式产生联系,内循环顺利的前提下,扩大获取外部资源的能力,保证养老服务更高效便捷地运转。而且,虽然三种养老模式的目的不同,但其实质都是为了服务老人和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所以,必须将这三种模式进行结构化整合,避免资源的浪费,以社区为载体和纽带,串联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三个部分协调一致,不能出现游离、脱节甚至断裂的现象。社区综合支援中心就是一个高度灵活的系统组织,社区通过牺牲自己的部分利益,以获得这个组织系统高度灵活性和高度统一性,养老机构得以深入老年群体内部,一方面减少了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保持着高水平的服务品质,居家养老需求可以更高效更快捷地被满足,整体结构完整,功能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便搭建好了。由此,老年人的老年生活质量被有效提高,整个养老服务体系也更加协调。在整个中心运营团队中,每个人都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并发挥一定的作用,其中成为领导的条件是非常严苛的,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此外,中心的构件必须主体明确、目标明确才能实现完整运营。在避免PPP模式运营的弊端、摆脱依赖政策和不再落入“福利陷阱”的前提下,如何充分调运社会资金和非正式支持力量是非常必要且需要重视的问题[19](66~72)。关于中心的团队管理模式,不能仅运用常规的管理学知识,必须与服务主体联系起来,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实现高效、高速运转。

经过中日养老服务体系的对比发现,日本的养老服务经过探索后形成了完整高效的综合性医护体系,并且运行之后将社会化养老和家庭养老完整结合。整个体系功能健全,各部分之间协调发展,并且形成了良好的内外双循环,这种支援服务体系具有非常强的可持续性[20](46~50)。日本的养老服务成功实现了以社区为中心的载体,同时有效地链接了各方社会资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结构系统,并且结构中的每个子系统都可以良好运行,匹配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实现子系统目标的同时,也满足了整个支援服务中心的最终追求。

中国应该学习日本的先进养老服务经验,因为中国也将面临着同样严峻的社会情况,即老龄社会的迅速到来。所以及时搭建一个功能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目前中国的社区在养老服务中处于失调状态,如何有效联合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需求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21](122~127]。中国居家养老的老人也是服务主体,社区需要转变角色,主动引入养老机构,弥补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不足,帮助养老机构实现盈利模式。中国的养老机构应支撑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实现老年人的晚年养老需求,从而使社会更加稳定,老年人更容易实现晚年价值。目前,中国的养老服务体系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功能,各种养老模式各有优劣,这使得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被割裂开来,无论是身处市场结构中的养老机构,抑或是位于社会结构的社区养老还是处在家庭结构中的居家养老,都难以在养老服务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22](83~88)。虽然每种养老模式都可以独立运行,但最终效果却难以尽如人意。由此必须将各个系统整合起来,实现综合养老支援服务中心,一方面可以保证支援中心的功能发挥最大作用,另一方面每一个养老模式也都可以有效运行,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社区作为中国的基层服务组织,一定要努力发挥自身具有的优势和属性,调整内部结构,善于发挥社会支持的力量,实现自身目标。同时在综合支援服务中心里,社区作为核心的联动机制,应努力协调供给和需求的匹配程度,根据自身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具体需求,搭建社区能力范围内的综合支援服务体系。在整个系统中,社区可以有效衔接各方力量,做到优劣互补,避免脱轨现象的发生[23](58~63)。

综上所述,为了结束中国养老行业“未备先老”的影响继续蔓延下去,应及时将市场结构和社会结构嵌套起来,以此服务老年群体是目前最省时省力的办法之一。以社区为载体,引入社会化养老主力军——养老机构入驻社区,满足居家养老的老年人需求,以社区养老作为后备补充,既可以使老年人不脱离自身熟悉的场域,又可以实现養老行为。综合支援服务中心整体功能完善[24],子系统之间协调发展,依然可以按照各自的目标运营,达成三赢的养老局面。此外,市场结构和社会结构同时发挥正向作用,可以使中国的家庭结构更加稳定,缓解社会养老压力,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发展更加迅速,避免出现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政府政策偏差,这样一来,中国的发展势头会更加迅猛。老龄社会的到来已然成为定局,短期内改变人口结构也绝非易事,所以采取日本社区综合支援服务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是值得尝试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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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王莉莉:《中国居家养老政策发展历程分析》,《西北人口》,2013年第2期。

[20] 李凤琴,陈泉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探索——以南京市鼓楼区政府向“心贴心老年服务中心”购买服务为例》,《西北人口》,2012年第1期。

[21] 秦艳艳,邬沧萍:《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政府职能分析》,《兰州学刊》,2012年第1期。

[22] 丁志宏,王莉莉:《我国社區居家养老服务均等化研究》,《人口学刊》,2011年第5期。

[23] 姜向群,丁志宏,秦艳艳:《影响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多因素分析》,《人口与经济》,2011年第4期。

[24] 姚远:《从宏观角度认识我国政府对居家养老方式的选择》,《人口研究》,2008年第2期。

[责任编辑 全 红]

① “地域包括ケアシステム”中的“ケアシステム”是日语中的外来语,英语是“care system”,其中“care”有照顾、护理、看护之意,包括医疗、心理上的援助。因此,“ケア”翻译成“医护”更为贴切,本文中均翻译成“社区综合性医护体系”。(翻译源自:遠藤織枝.是枝祥子.三枝令子5か国語でわかる介護用語集-英語·中国語·インドネシア語·ベトナム語·日本語 2018年2月20日初版第1刷発行〈検印省略),36-39。)

② 所谓“一体化医护”是将各种形式的服务整合为一体的服务模式,例如社区资源之间的合作、联动、标准化、共享和整合的具体做法,从而加强整个社区资源之间的联动,并从用户的角度提供综合护理,消除被护理人员的不安感。(翻译源自:https://www.murc.jp/uploads/2016/05/koukai_160518_c1.pdf 平成28年3月 地域包括ケア研究会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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