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院(系)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与治理体系优化
——以上海市某高校为例
2022-02-18张绍文王文健潘敏敏
教育观察 2022年25期
张绍文,杨 蓉 ,王文健,潘敏敏,鲁 玲 ,赵 蓉
(1.华东师范大学发展规划部,上海,200062;2.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上海,200062;3.华东师范大学审计处,上海,200062)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高校作为为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专业组织,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刻不容缓。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将完善治理结构作为“双一流”建设十大任务之一。[2]2021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要提升建设高校治理能力,充分激发建设高校内生动力和办学活力,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二级院(系)(以下简称院系)作为大学职能的主要承担者,其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大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推进高校管理重心下移,把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延伸至院系层面,规范院系办学活动行为、激发院系内生活力动力,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
一、相关研究
从相关学术研究看,高校内部治理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有研究者基于中国知网搜集了17本国内CSSCI期刊和国外5本SSCI期刊,仅在2015—2019年相关研究文章就达到631篇,可见基层治理层面的实证研究正呈上升趋势。[4]从国外高校院系治理实践看,学院制、校院共同治理等已日趋成熟,如牛津大学学院高度独立自治,自主管理学院财政、人事、招生、教学等事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