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债风险管理
2022-01-21于耀添
中国经济周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公司债
于耀添
自2009年地方政府被允许组建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以来,城投债作为地方政府融资的手段曾经红极一时。高峰时期,2013年6月,全国以城投债为主要形式的地方政府债务达17.89万亿元。
2014年8月,预算法修订赋予了省级政府发债的权利,并进行限额管理。2017年5月,地方政府债券余额首次超过国债,成为我国债市第一大品种。截至2021年12月19日,地方债存续总规模达到30.27万亿元。
与此同时,2021年1月—11月,城投债发行规模为5.3万亿元,但受到期量大、再融资需求高的影响,净融资仅有1.8万亿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3.5%。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必要保留城投债?
与我国金融环境相似,澳大利亚债券发展历史上先后诞生了国库公司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类似我国的城投债和地方政府债券。
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于1901年,有3个行政层级: 1个联邦政府、6个州政府和2个自治区政府以及537个地方政府(Council)。澳大利亚联邦成立后,只有联邦政府有发债权。上世纪80年代,澳大利亚各州出现资金短缺,但法律禁止州政府和地方政府(Council)发债。在此背景下,各州政府相继组建国库公司(Treasury Corporation),类似我国的城投公司。州国库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并且有州政府担保,必要时可以从澳大利亚中央国库公司贷款弥补资金缺口。
1992年澳大利亚法律赋予州政府独立发债权,于是各州相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一点也和我国类似。但是地方政府债券的出现,并没使澳大利亚国库公司债券退出历史舞台,相反,大部分州的国库公司债券发行数额都超过地方政府债券,是第一大融资债券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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