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券交易市场监管分割的改进
2016-04-05陈婳
商业会计 2016年5期
陈婳

摘要:我国现行的债券交易市场是以场外交易(银行间市场)为主和场内交易(交易所市场)为辅的债券市场体系,存在两个市场相对分割的问题,本文认为发展一个市场不会对另一个市场产生挤出效应,并提出了促进两个市场互通的办法。现行的债券监管体制是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发改委分管,各部委缺少共识和协调,本文提出了在保持各部委优势的条件下弥补其缺陷的方法。
关键词:公司债 交易市场 监管体系 挤出效应 市场互通 部委竞争
近期我国公司债规模的迅速增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股票市场突然遭受到打击,金融决策当局对股票市场融资配资问题作了清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恐慌,本来很可能要进入权益类市场的大规模资金,由于债券市场温度骤降和证监会再次暂缓IPO而改变了投资方向。其次,证监会在2015年年初修改并公布的《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只要是公司制法人都可以发行公司债,这一修改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发行公司债的主体范围;同时“小公募”公司债的审批意见从证监会下放到交易所,这一规定加强了易得性,让申请发行公司债公司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另外,公司债折算成标准券进入债券回购的质押库,这样投资公司债的人可以更方便地用公司债质押融资。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司债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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