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学校·社区协同育人路径研究
2021-12-31王玉玲
内蒙古电大学刊 2021年6期
王玉玲
(内蒙古开放大学,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1)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教育文化源远流长,古有“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之释义,亦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之民间训诫,这说明学校、家庭、社会在育人过程中责任共担的问题在古代已经被引起关注和重视。改革开放以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被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家庭是每个人成长的摇篮,学校是文化传播、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而社会则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谋生发展的基本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家庭、学校和社会这三个主体各自功能的发挥。学校教育特别是在基础教育上薄弱及缺失,难以靠家庭和社会教育弥补,往往影响人的一生发展;家庭教育失当,易导致孩子品行不良,给学校和社会教育增添难度;社会教育环境欠佳甚至恶化,又可能使家庭和学校教育处于事倍功半的境地。因此,和谐、融洽、稳定的学校、家庭、社会关系,对优化育人制度建设将发挥“1+1+1>3”的良性倍增效应。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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