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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主义:张謇行政奖励法律思想的历史实践与当代启示
——基于营商环境保护的视角

2021-12-31张祺炜

南通职业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法律

张祺炜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庭,江苏 南通 226007)

近代,中华民族面临着空前严峻的民族危机,仁人志士们通过各种方法探寻国家和民族的出路。这一时期,尤其在就任北洋政府农商部总长后,张謇在发展经济、振兴实业方面产生丰富思想并进行了大量实践。在张謇提出并实施的一系列振兴实业措施中,保育之法是重要手段之一。张謇曾在《致财政部会拟保息商业呈》中明确了保育之法的意义及主要脉络,即“一为奖励,一为补助。而应时势之所需,似莫善于保息”[1]287。考察张謇保育之法的主要特点及其表现出的法律思想、道德品格,对当前政府依法实施行政奖励,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1 张謇行政奖励法律思想的理论渊源和社会背景

张謇行政奖励法律思想有深刻的思想渊源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处于风雨飘摇中的清政府已经走到了历史的尽头,初生的民国政权纷乱不堪。外国列强凭借先发展起来的优势,通过各种手段侵略中国,掠夺财富[2]8。这样的时代既磨炼了张謇百折不挠的品格,也孕育了张謇具有鲜明特色的思想和实践精神。

1.1 思想渊源:忧国忧民的爱国主义情怀

张謇曾说,“鄙人自十六岁后,无时不在忧患中”。张謇每做一件事,每创办一家企业,无不为民生计,为国家利源计,始终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以“造一个新世界”为自己奋斗的最终目标[3]。爱国、救国、报国的情怀构成了张謇对民族工商业进行“保育”“奖励”的思想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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