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对跨国证券监管的法律挑战与对策*
2021-12-31姜立文
南方金融 2021年11期
姜立文,姜 欢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上海 200234)
一、引言
企业跨境上市及其跨境数据流动提高了金融业的开放程度,也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挑战。以“滴滴事件”为代表的中概股跨境监管问题凸显了跨境证券监管中的数据安全问题,该问题属于跨国上市企业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证券监管法律冲突。中概股赴海外上市企业中多采用红筹上市架构,其中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y,以下简称VIE架构)是最常见的方式,即将境外上市主体与境内业务实体分离的同时,用协议构建前者对后者的控制,二者之间不是股权关系,而是合同关系(刘燕,2012)。VIE架构能帮助外资有效规避政府管制和证券监管,以实现规避我国监管机构审查和境内业务境外上市之目的。VIE架构合法性一直存在争议,而且中美两国在中概股财务数据审计方面的冲突难以化解(黄凯,2021)。近期随着我国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数据安全监管的加强,跨国证券监管中的数据安全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二、数据安全对跨国证券监管的法律挑战
(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挑战
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数据安全不再是传统的对数据信息的简单储存和保密,也不仅限于单纯的财务数据,而是被赋予更为复杂的涵义。依据我国《数据安全法》的规定,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跨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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