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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三孩”政策下生育保险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2021-12-30邓灵毓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上海保险 2021年11期

邓灵毓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一、引言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几年来,依靠人口红利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但近年来,人口老龄化严重、生育率低、失独家庭等问题逐渐凸显。为优化人口年龄结构,解决中国人口出生率低的问题,避免出现未富先老问题,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但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六年后,中国的人口出生率并没有出现明显增长,人口老龄化问题持续加剧。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并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有利于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再到“全面三孩”,国家的生育政策逐渐放开,但随之而来的是配套支持措施亟待优化和改进的问题,生育保险也将面临新的挑战。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险合并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生育保险主要通过发放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报销两个方面提供保障,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能上有一定重复,但由于生育保险在促进社会稳定以及鼓励生育上的重要作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仍将实行两险合并政策,给予家庭孕妇生育津贴、医疗费用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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