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性生育权的确认及其制度化保障
2021-12-29徐娟卢康颖
南海法学 2021年2期
徐娟 卢康颖
(广东海洋大学 法政学院,广东 湛江 524088)
生育技术革命带来生育理念的更新,近年来单身女性冻卵、非婚生育的呼声高涨,单身女性生育权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02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首次认可单身女性借助合法的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生育一个子女的权利,也激起了学界关于单身女性是否享有生育权的巨大争议。在2019年全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的推动下,单身女性生育权迅速汇聚成为勾连婚姻家庭、伦理规则和社会治理等多个层面的社会问题,甚至演化为一场社会总体性的价值文化和权利冲突集中爆发的公共讨论。2020年“两会”期间围绕单身女性是否应该享有生育权的问题,人大代表侧重于从权益保障角度支持单身女性生育权和政协委员侧重于从技术不成熟立场禁止医疗机构开展单身女性冻卵的观点针锋相对。①在2020年5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彭静的提案是“保护女性平等生育权”,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提出:“适时启动相关法律制度修改。建议由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牵头制定专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法》或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条例》,同时允许已婚夫妇和符合特定条件的单身女性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给予女性生育平等的选择机会。”而全国人大代表孙伟从医学角度建议“禁止医疗机构开展单身女性冻卵”,禁止对未婚或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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