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育人功能的缺失与回归
2021-12-29张蓝
林区教学 2021年7期
张 蓝
(宁夏大学 教育学院,银川 750000)
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显性公平,教育工作者习惯性选择定量的方式对学生成就进行评价,导致“唯分数、唯升学”成为基础教育阶段的顽瘴痼疾。而教育教学活动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面对的是在家庭、学校、社会等交叉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各异的学生,这些学生“不是抽象的、终极的,而是现实的、具体的,不是单一的、片面的,而是丰富的、整体的,不是封闭的、预成的,而是动态的、生成的”[1]。这就决定了教育评价的主要功能是育人,即帮助学生实现个性全面的发展,以实现抱负,获得幸福。
一、教育评价应围绕育人展开
首先,人的问题是教育的中心问题[2]。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内容是以人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人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以教育目的来看,无论是理想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还是现实的“培养考高分数、升好学校的优等生”,这两种教育目的其实都是由人根据不同需要赋予教育的。其次,教育过程是人的生成过程 。教师在教育场域中遇到的每一个学习者都是一个具体的人,他有自己独特的生活环境、成长经历、思维方式和个性特征,在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任何一个学生都是一个具有文化遗产的“不停地进入生活”“不停地变成一个人”的被抛入的自我设计者[3]。所以,教育就是帮助学生不断地拓展视野、吸收新的知识,在新旧知识的碰撞中不断地更新知识库,并在此过程中得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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