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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育哲学视角下隐性教学

2021-12-28黄祖光

教育界·A 2021年11期

【摘要】隐性教学是相对显性教学而言的,是语文的缄默知识传递,属于不可言传的部分。文章从语文教育哲学视角,辩证地看待新课改下的普通高中语文可教与不可教,围绕语文教育可教与否的矛盾,探微了语文隐性教学的内涵、外延、条件以及价值,探索了新课改带给语文隐性教学的启示。

【关键词】语文隐性教学;显性教学;语感

作者简介:黄祖光(1987-),男,广西师范大学/广东省韶关市第五中学,高中语文二级教师。

语文教学以《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课标)为准绳,在学校课程计划下,教师参照教学大纲和教材开展常态化课堂教学,学生可直观学习知识,这属于显性教学。与之相对的则是未明确陈述的隐性教学。叶圣陶先生曾提出语文教学的“教是为了不教”,把语文显性教学和隐性教学用哲理性语言表达出来,实质上指出了语文可教和不可教的二元矛盾。

李海林教师认为:“语文又不仅仅是一个知识系统,它是一个文化对象,人们学习语文的目的又不仅仅是获得某种知识和能力,它还是一个文化体验和文化浸染过程,是一个主体实现的过程。”[1]语文教学存在显性教学和隐性教学,即它始终在可教性和不可教性的矛盾中存在并发展。笔者认为,可教与否的二元矛盾无法以经验主义解析,而应从语文教育哲学角度进行思考。本文从可教与否的二元矛盾出发,简要论述在2017年开始推行的新课改之下,运用语文教育哲学探究隐性教学的内涵、外延、条件以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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