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创新性考查要求的实施路径探析
2021-12-28郭学金
教育界·A 2021年11期



【摘要】创新能力是贯彻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创新性考查要求聚焦与创新性高度关联的学科素养和关键能力,融入数学必备知识和数学思维,立足于数学的即用、知用、善用能力发展水平的检测,为实现“五育”并举、评价正确导向教学发挥筑牢着力点与支撑点。
【关键词】创新性考查;真实情境;关键能力;数学素养
作者简介:郭学金(1964.09-),男,湖北省钟祥市东桥镇黄集小学,一级教师,获钟祥市师德先进个人,论文获荆门市一等奖,课件获荆门市三等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在“提升智育水平”部分指出,“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分进一步指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在“课程目标”部分也明确指出,“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获得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重要数学知识(包括数学事实、数学活动经验)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和必要的应用技能。”PISA(The Progra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国际学生评估项目)将创新性思维定义为“能够有效参与创意的产生、评估和改进的能力,且这种能力可以形成新颖而有效的实际解决方案,能够促进学生知识的学习,并产生丰富的想象力” ,涵蓋创造性表达(文字表达、视觉表达)、知识创造以及创造性问题解决,体现新颖性、创造性、超越性和非重复性、价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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