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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与他者:课堂教学中师生话语伦理转向
——以Y市J小学为例

2021-12-28顾玉军

林区教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主体课堂教学课堂

解 莹,顾玉军

(宁夏大学 教育学院,银川 750021)

课堂教学中师生话语是师生交往的形式表达,教师通过话语传授知识文化等价值取向,学生通过话语表达自我独特性观点,然而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师生话语伦理趋向于“我—他”主客位分明的二元割裂,即师生一方话语在课堂教学中占据主体,而另一方个体表达空间则附属于一方,从而形成“唯我论”的不对称话语伦理规范,导致师生关系在实质上处于“关系主体”而非“责任或伦理主体”。通过探索“他者”哲学来试图消解师生话语的非对称性主客关系主体从而转向对“他者”伦理责任的诉求。

一、“自我”与“他者”两种价值取向表征

法国哲学家列维纳斯的“他者”哲学是针对西方教育中强调主体性和主体间性而导致“自我”与“他者”的二元对立和割裂,通过“我—他”达到对“他者”的负责。

(一)“自我”唯我论:自我中心—关系主体话语

主体性哲学是主体一元哲学范式唯我论,强调主体和客体的不对等关系,主体通过以自我为中心来认识客体,客体是主体的外在反映,是主体的为我存在。主体性哲学过于强调主体的地位价值,客体从属于主体,从而失去自我独立性[1]。师生在课堂教学中所产生的话语伦理有两种取向,一种是“唯师”话语,即教师话语在教学中是处于主导地位,学生的话语输出是在教师的话语权威下进行一种变相的“唯我存在”,教师通过输出话语来影响学生的话语表达,使学生在课堂规范内对所学内容表达非自我即同一的看法,在唯师话语主导下教师对学生更有把控权,更有权威性,学生在教师的权威下进行课堂上的学习活动,这种变相的改变让学生缺乏自我的主体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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