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伦理逻辑的三个层次
2021-12-27虞崇胜
理论月刊 2021年11期
关键词:发展
虞崇胜
(1.华中科技大学 国家治理研究院,湖北 武汉430074;2.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严格来说,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发展的伦理目标。它既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伦理要求。因此,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首先揭示其所内涵的基本伦理原则,并依据不同层次的伦理原则分阶段、有秩序、循序渐进地去推进。
如果依据共同富裕的应然发展理路,我们就会发现共同富裕并非人们想象的那种“同步富裕”或“同等富裕”,而是美好而有差别的“美美与共”或“和而不同”,其中蕴含着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三个层次的伦理逻辑。只有严格遵循这三个层次的伦理逻辑,依次地同时是持续地、不间断地加以推进,共同富裕目标才有可能最终实现。
一、初层伦理:以少数先富为前提
万丈高楼平地起。共同富裕作为终极理想目标,是分阶段实现的,在其实现的征程中,往往是从低层目标和初层伦理开始的。
众所周知,共同富裕是由“富裕”和“共同”两个关键词构成的,而其中最关键的是富裕,而富裕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的。没有生产力的发展,所谓共同富裕就是虚妄的。因此,理解和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从生产力发展开始。而且,一个社会的富裕程度从来都不是整齐划一的,任何社会的富裕都是有差别的富裕,良好的富裕社会总是呈现出参差不齐、错落有致的生动局面。
传统中国曾是世界上文明程度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经济社会发展曾经长期走在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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