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在检察机关办案工作中的应用研究
2021-12-27高祥国王晓雪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高祥国,尹 航,王 磊,王晓雪
(1.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 沈阳 110032;2.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辽宁 营口 115003;3.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辽宁 辽阳 111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把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要求落到实处。张军检察长提出,各地、各级检察院要全面推开公开听证,不仅要在申诉案件中多做、做实,还要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广泛充分运用。通过公开听证,促进检察机关办案更加公开和透明,在体现法制民主与进步的同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作用。根据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检察机关要扩大公开听证的应用范围。目前,公开听证主要应用于刑事申诉案件中,邀请听证员,重点是进行释法说理,目的是息诉止访;也有将公开听证引入到信访案件的办理中的情况,但是实践中应用比较少。同时,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制度不够健全,内容不够细致,有些内容尚存在空白点,如公开听证适用的案件范围、基本原则、召开的形式以及具体步骤等规定都不够明确,导致全国检察机关没有统一的适用标准,在规范性和统一性上有所欠缺,影响了公开听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何扩大公开听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范围,使其有效应用于办案工作中,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进而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是亟需我们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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