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与思考
2021-12-27石磊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农村
石 磊
(辽宁省庄河市公安局 辽宁 庄河 116499)
在全国各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农村稳则天下安”的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农村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给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辖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县区公安机关提出了新的时代课题和更高更严的工作要求。如何确保农村地区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在现有工作基础之上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是公安机关持久构建平安社会必须回答的考题。
一、农村地区涉黑涉恶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一)农村地区涉黑涉恶犯罪的特点
对近年来Z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农村地区涉黑涉恶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滋生分布上,具有地域性、行业性特点
一些犯罪分子凭借暴力手段和家族势力,在乡村控制某些行业、领域,欺压残害百姓,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地方恶势力。
2.组织结构上,具有多样性、松散性特点
从往年打掉的黑恶势力团伙构成来看,有的团伙以亲缘关系相结合,有的团伙以家族式结构纠集在一起,有的团伙以纠集前科劣迹人员为主,除少数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外,其余团伙成员相对比较松散。
3.犯罪手段上,具有暴力性、疯狂性特点
大部分黑恶势力团伙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吸毒贩毒、组织卖淫、暴力讨债等多种犯罪于一身。如专项斗争中打掉的孙某丹恶势力犯罪团伙,就涉嫌多起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恶性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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