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2021-12-26黄正华
理论与评论 2021年2期
黄正华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首先为黑格尔提出,由于它也为马克思、恩格斯所坚持,在中国思想界中被当作科学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长期以来,人们不仅对如何运用这种方法有不同意见,甚至对它意指什么也存在诸多争议。这种情形有可能阻碍认识的深入,因而有必要对它做些更为清晰的说明。
一、逻辑与历史的含义
要了解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自然先要了解逻辑与历史的含义。在日常交流或学术领域,“逻辑”一词有不同的含义。逻辑学家谈到“三段论逻辑”“数理逻辑”或“逻辑真理”“逻辑推理”等时,其中的逻辑便是指推理规则或所谓的思维规律。这些规则或规律不与实在世界或经验内容相关,它们甚至可用抽象的符号来表达,因而可说逻辑是一种推理形式或思维形式。正因如此,逻辑学家通常把逻辑看作“对形式正确的推理关系进行可靠且完全刻画的形式推演系统”(1)李小五:《什么是逻辑》,《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除此之外,也存在诸如“资本逻辑”“物理逻辑”之类的说法。一般来说,资本逻辑意指有关资本的基本规律,物理逻辑则指有关自然事物及其过程的基本规律。规律要通过理论来表达,因而上述说法中的逻辑也可指关于世界或特定事物的理论。当然,逻辑还可能具有其他含义,如可指“理性的”“有根据的”等。尽管逻辑具有多种含义,但在有关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讨论中,主要指关涉它的前面两种含义。
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中,逻辑的含义是什么?……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