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视域下政府微观权力弱化的伦理思考
2021-12-26邢畅
理论界 2021年4期
关键词:经济
邢 畅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的发展,数字经济成为一种发展迅猛、辐射范围广泛的新型经济形态。一般认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出现的一种新兴经济形态,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主导、以数据为核心、涉及领域极其广泛的经济活动。如今,不论是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还是数字经济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数字经济的应用价值都逐渐提升。数字经济正在对政府治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进行重塑,有必要深入挖掘数字经济视域下政府微观权力弱化的现象,并找出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据此提出可供参考的伦理对策。
一、数字经济视域下政府微观权力的弱化
1.政府微观权力的界定
政府微观权力有别于国家宏观权力。传统的权力观都倡导国家和统治阶级对人民的领导权和统治权,认为权力的中心是一种宏观权力,而福柯的微观权力论则指出,“国家主权之类的只是权力的终极形式”,〔1〕在分析权力问题时,不能只关注宏观的政治国家、法律规约,还应关注局部、微观的权力形式和机制。但是,福柯片面强调权力的微观层面,悬置了权力由谁控制的重要问题,这是福柯微观权力理论饱受争议的一点。福柯认为,权力无处不在,普遍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传统习俗、闲谈碎语、道听途说,乃至众目睽睽之中”,〔2〕但当在现实生活中行使这些权力时,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微观权力在某种程度上仍不能脱离政府决策与监管,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所行使的渗透局部的权力对于优化民主决策和监督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一个缺乏合理监管和正确决策干预的公共权力是不可能实现其全部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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