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言的功能”的内容在语言学概论教材中如何呈现
2021-12-24谢奇勇
中国大学教学 2021年11期
谢奇勇



摘 要:就2000年以来语言学概论教材来看,“语言的功能”这一内容大多数没有得到很好的安排和阐述。表现在几乎没有对“语言的功能”的内涵定义、对语言功能外延的多样性缺乏深入交代、对划分语言功能的角度或标准阐释不够、所论功能之间的系统性不强。同时还存在这一内容是否作为专题内容、放在哪个层级进行阐述的各不相同局面。面对这一现状,教材中应该如何呈现“语言的功能”的内容问题,应引起教材编写者在修订时的重视。
关键词:语言学概论;教材;语言的功能;呈現;现状;建议
“语言的功能”也称“语言的职能”,即语言的作用。语言到底有哪些功能?从什么角度来认识或用什么标准来划分语言的功能?这在功能语言学派中研究较为广泛且众说纷纭。
简单说来,关于“语言到底有哪些功能”的问题,有人概括国外的理论就有马泰休斯(Mathesius)的“二功能”说;布勒(Buhler)和韩礼德(Halliday)的“三功能”说;理查兹(Richaids)的“四功能”说;雅柯布森
(Jakobson)的“六功能”说[1]。国内也有“三功能”说[2];“五功能”说[3]等等。
关于“从什么角度来认识语言的功能”的问题,也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如有的提出语言的功能可以从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世界的关系、人与文化的关系三个方面考察[4]。有的则指出可以从语言的整体功能、语言体系内各层次语言单位的关系或作用、语言符号的性质三个角度或范围来研究[5]。
我们认为以上都是学术上的研讨,这些研讨以及其他一些有关“语言的功能”的研究成果在目前的语言学概论教材上是如何呈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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